本帖最后由 dxq951233057 于 2019-6-25 14:37 编辑
江西胜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3000t/a助剂、水性PU树脂建设项目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等相关文件,现将我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总投资约1400万元,位于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生态高新产业园。项目产品包括固色剂5000吨、匀染剂1000吨、柔软剂500吨、退浆剂400吨、防水剂1000吨、其他助剂100吨及水性PU5000吨。项目以硫酸、苯酚经缩合反应制取苯磺酸,与以双酚S、硫酸反应生成的中间体反应生产固色剂;匀染剂、柔软剂、退浆剂、防水剂和其他助剂生产工艺均为原料调配、搅拌;以聚酯二醇、聚醚二醇、异氰酸盐合成,再经乳化、调配等工艺生产水性PU。项目主要建设1栋生产车间等主体工程,原料仓库、罐区等贮运工程,供水、供电、办公楼等公辅工程,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固废暂存房、事故池等环保工程。 二、主要环境影响、治理措施及评价结论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气主要为投料、反应、调配等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固废主要为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废包装物、生活垃圾等。 1、项目运行期有机废气经盐冷+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外排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生产工艺废水经絮凝+生化工艺处理,地面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生产工艺废水处理站的生化工序,经处理后接入抚州市金溪县城西生态高新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废水对受纳水体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根据项目在现阶段的固体废物处理意向,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污泥、废活性炭、废包装物等收集后委托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各固体废物均按国家要求妥善处理。 在采取报告书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情况下,各类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其影响可被环境所接受。只要切实有效地实施该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达到设计要求,同时在项目建设期及建成服务期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要求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则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将得到应有的保证。拟建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公众提出意见应与环境保护相关,主要涉及对区域河道开发对当地经济是否有促进作用、项目选址是否合理、项目开发对周边环境影响程度、对区域开发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对当地环境质量影响看法、对区域开发的公众参与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等,提出意见的公众进行重点调查等。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索取的方式和公示期限
公众(单位或个人)可在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将意见反馈给我公司或环评单位。
报告书简本索取途径:见附件;
(1)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江西胜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生态高新产业园 联系人:陈工 电话:18979412819 邮编:344800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工 联系方式:13387087678
江西胜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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