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受长沙锦璨建筑有限公司委托开展长沙县长龙街道茶塘村渣土消纳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号)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推进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对该项目的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长沙县长龙街道办事处拟计划在长沙县长龙街道茶塘村陈坪组设置渣土消纳场,于2018年10月对“长沙县长龙街道茶塘村渣土消纳场建设经营项目”进行招投标工作,长沙锦璨建筑有限公司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长沙县长龙街道办事处交由长沙锦璨建筑有限公司负责长沙县长龙街道茶塘村渣土消纳场的建设及运营。本项目消纳的渣土来源主要是长沙县区域内工程施工产生的土石方施工渣土。项目已取得《长沙县临时用地项目批准单》(2019)长县临字第004号(2019年5月28日),项目设计渣土消纳总量为104945立方米。项目总投资99.31万元,总占地面积3.4573公顷,其中耕地3.2043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2488公顷,其他土地0.0042公顷。处置的渣土主要长龙街道区域工程施工产生的土石方施工渣土,严禁消纳填埋有毒、有害渣土、城市生活渣土、工程拆除垃圾、餐厨垃圾、生活垃圾、高含水率的盾构泥、工业固体废弃物、城市污水处理污泥等物质。
二、环境影响概述及环保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车辆尾气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车辆尾气不大,同时场区内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场地开阔,尾气扩散条件好,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②扬尘影响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场内扬尘主要为车辆在道路上行驶产生的扬尘以及对推土场进行削剥、场内平整、卸土及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场地东面、北面设置实体围墙和防尘网,西面设置防尘网,洒水降尘、加强绿化措施,尽量减少对渣土场东面、西面茶塘村居民大气的影响。本项目营运期作业时间24个月,项目渣土消纳场采取分区作业,先填场地北区,再填场地南区,影响时间较短,且渣土场与居民住宅之间均有挡土墙和绿化进行阻隔,同时采取地面洒水、为车辆设置了清洗台等措施减少扬尘的排放。在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防治措施后,本环评认为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等对其影响较小。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洗车废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洗车废水通过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洗车、抑尘绿化,沉淀池沉淀的渣泥定清理至本渣土场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场地周边的林地浇灌用肥;初期雨水经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洗车。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后采取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机械设备应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避免由设备性能减退使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② 在项目场界东面、北面设置硬质施工围墙,高度不应低于2.5米;同时四周种植树木,对噪声进行阻隔;③ 运输渣土的车辆在进场道路上行驶时或进入场区时应限速缓行,并且禁止鸣喇叭;以及其他隔声减振措施可将噪声对环境影响减至最轻,尽可能避免与周围居民的环境纠纷事件发生。本项目噪声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固定性,本项目服务期结束时,项目噪声也自行结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员工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沉淀池污泥和少量隔油池油污。生活垃圾统一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沉淀池污泥直接清理至渣土消纳场;隔油池油污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本工程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的处理,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整体上基本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项目选址符合区域规划,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保证安全生产、落实好“三同时”要求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该项目在拟定的地址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本公示用于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规模、选址及对城市发展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看法、意见、建议等。公众提出的意见可采取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进行沟通和交流,并对项目建设和区域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沙县长龙街道茶塘村渣土消纳场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3278868666 通讯地址:长沙县长龙街道茶塘村陈坪组 七、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13574352452 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区韭菜园路金烨融府19098室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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