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吴永行包装有限公司2018-320509-41-03-523662 年产1亿平方米纸板、2000万只纸箱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苏州合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1998号)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听取项目所在区域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对该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现将其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2018-320509-41-03-523662 年产1亿平方米纸板、2000万只纸箱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投资总额:1800万元 行业代码:C223纸制品制造、C2319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 建设地点:苏州天吴永行包装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苏州市黎里镇杨文头村,本项目租赁苏州星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项目东侧为富康公司,项目南侧为金杨路;项目西侧为苏州星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项目北侧为河道 项目概况:苏州天吴永行包装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苏州市黎里镇杨文头村,是一家从事瓦楞纸纸板、纸箱生产的企业。企业于2019年5月8日通过苏州吴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号2018-320509-41-03-523662)新建年产1亿平方米纸板、2000万只纸箱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环保投资104万元,项目定员100人,年工作300天,生产班制为一班制,每班8小时,年生产时数为2400小时。本项目租赁苏州星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该土地属于工业用地,可以作为本项目建设使用。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主要影响因素:本项目利用已建成厂房进行生产、办公,因此不涉及施工期环境影响。 三、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废气 根据企业计划实际生产布局,本项目4台印刷机分布在4个不同车间,其中1号、2号、3号车间印刷产生的VOCs废气经由集气罩收集后共用一套二级活性炭处理设施,经处理后的废气经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收集效率约为90%,处理效率约为90%,设计风量10000m3/h;4号车间距离其他车间较远其印刷产生的VOCs废气单独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后经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收集效率约为90%,处理效率约为90%,设计风量5000m3/h。两个印刷生产区域,印刷产能分别占75%和25%。经处理后有组织排放的废气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标准。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印刷工序中未收集的有机废气。排放满足相关无组织排放要求。 环评利用《环境影响评价影响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推荐的估算模式对项目排放废气的最大落地点浓度进行预测。根据估算结果及评价等级判别表,正常工况下本期项目污染物最大占标率出现在VOCs指标,最大占标率为0.32%(处于<1%),为三级评价,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弱,在可控制范围内,不会改变现有空气质量类别。 经预测,本项目应从生产车间向外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生产车间距周边最近的居民区120m,因此以厂界为起点分别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可行。在此基础上,项目排放的废气对周围的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通过雨水管网就近排入附近水体,本项目无工业废水排放,生活污水近期抽运至吴江区芦墟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纳入市政市政管网,尾水排入乌龟漾。生活废水总排放量为2880t/a,在污水厂的设计负荷内,并且各污染因子都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污水厂的接管标准),废水较易处理,对污水厂基本不造成冲击,因此本项目废水对周围地面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分切机、磨切机、瓦楞纸生产线、印刷机、钉箱机等设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在采取相应的防噪、降噪、消声措施后,经预测北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厂界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为瓦楞纸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桶、废洗网水、废活性炭及生活垃圾等。瓦楞纸边角料、不合格品经收集后外售;废包装桶、废洗网水、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固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理后进行卫生填埋。固废全部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清洁生产水平优于国内平均水平,在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并按当地环境管理部门下达的排放总量指标进行控制;项目建设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不会改变项目周围地区当前的大气、水、声环境质量的现有功能要求。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使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得到落实和实施。从环境保护的角度上来说,拟建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在公示网页查询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必要时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沿线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建设及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天吴永行包装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工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黎里镇杨文头村 联系电话:18662527065 邮编:215200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苏州合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998号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珠江南路211号1幢1441室 联系人:高工 电话:0512-68136963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将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