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分选中心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为推进和规范海口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分选中心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了解公众对该规划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向社会公众进行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海口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分选中心工程项目 海口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分选中心工程项目,拟建设于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海榆中线4公里东侧700米处白水塘生活垃圾转运站东侧。总用地面积16574.63m2。本项目拟建3条干垃圾分选线,每条线400t/d,建设总规模为1200t/d。本项目处理对象为分类后的干垃圾,主要为海口市开展强制垃圾分类工作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分类小区收集的干垃圾(不包括厨余垃圾),将干垃圾中的回收物如纸张、塑料、玻璃瓶、金属等进行分类。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海口市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 联系电话:0898-68725491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海南海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符工 电话:13876094106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晋江横街5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及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网络连接),以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形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征求意见范围为项目所在地及其环境影响范围内的的单位和个人等。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见附件(网络连接),查阅纸质报告可通过电话、邮件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查阅。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单位:海口市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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