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神農嫡傳 于 2019-7-10 11:41 编辑
徐汇区龙华街道N15-01、N15-05、N11-08地块商办项目(北区) 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报告公众意见征求的网络公示 一、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征求信息。
建设单位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将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本项目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报告的相关内容。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徐汇区龙华街道N15-01、N15-05、N11-08地块商办项目(北区)
2.建设单位名称:上海科岸承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3.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上海环境节能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4.项目建设地点:东至龙华港,南至后马路,西至龙华路,北至盛大花园小区
5.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上海市徐汇区龙华街道N15-01、N15-05、N11-08地块,本次光评工程范围为项目北区,项目北区地块东至龙华港,南至后马路,西至龙华路,北至盛大花园小区。项目北区总建筑面积为75711.70m2,包含5栋高层商业办公楼(T1~T5)及1栋2层商业建筑(C7),5 座商务塔楼(T1~T5)将形成一个新经济办公创新产业区,楼层高度为9F,最大建筑高度为40m。各建筑均设计玻璃幕墙,其中T1~T5仅1~2F设计玻璃幕墙,3~9F均不设计玻璃幕墙,为窗结构,其中各建筑一层落客区上方设计玻璃雨棚。玻璃幕墙最大高度为8.0m,项目不设计采光顶。
三、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1.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9年07月10日至2019年07月17日止
2.征求公众意见的报告公示本的网络链接:见附件1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2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洪工
邮寄地址:浦东新区桃林路18号环球广场A座16楼
联系电话:021-65090068-8015
电子邮箱:hongqj@shhj.com.cn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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