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现将泸县富银煤矿有限公司富银煤矿15万吨/年机械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泸县富银煤矿有限公司富银煤矿15万吨/年机械化改造项目 项目选址:泸县县城57°方向,直距13.5km,行政区划属泸县石桥镇。 建设内容和规模:矿井采用平硐斜井综合开拓方式。项目矿区面积2.2298km2,矿区走向长2.2km,倾向宽1.01km。本次拟在现有9万吨/年矿井基础上,进行采煤机械化改造,设计年机械化开采煤炭15万吨。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查阅方式和途径 电子版全文:见附件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请到建设单位地址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告主要采取公示的形式进行。公众可以在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或面谈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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