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现将东莞兴龙家用电器有限公司(二次迁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兴龙家用电器有限公司(二次迁建)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东莞兴龙家用电器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东莞市黄江镇梅塘社区旧村村虹牛路6号虹牛新时代产业园A栋6楼
公示内容:废水、废气、噪声自主验收意见。
公示地点:环评爱好者http://www.eiafans.com
公示时间:2019.07.14-2019.08.08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549264094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关于东莞兴龙家用电器有限公司(二次迁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论及意见 2019年7月10日东莞兴龙家用电器有限公司(我司)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组织了环评编制单位(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东莞市绿海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监测单位(广东华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东莞市绿海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办环保手续单位(东莞市绿海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及我司四方人员进行竣工环境保护现场检查,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二次迁建)项目(一期)进行验收。本次自主验收只针对(二次迁建)项目(一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处理设施等情况,固废不在验收范围内。经讨论,现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东莞兴龙家用电器有限公司迁建至东莞市黄江镇梅塘社区旧村村虹牛路6号虹牛新时代产业园A栋6楼(厂址中心坐标:东经113°58’0.7”,北纬22°49’38.38”),项目占地面积6000㎡,建筑面积6000㎡。年产搅面机、多士机、咖啡机、保温盘等共约60万套、健身器材40万件。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二次迁建)项目需分两期建设,一期已建成以下工序:卷边工序、冲压工序、绞线工序、铆钉工序、装配工序和检测工序,投资700万元,配套设有卷边机2台、手动冲床10台、绞线机1台、铆钉机5台、装配流水线6条及检测仪器一批等设备。二期主要为熔接、移印工序,拟投资100万元,拟设超声波熔接机2台、高周波熔接1台和自动移印机2台,均未建设。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核实,(二次迁建)项目(一期)生产工序均已建成,其建设内容、污染防治措施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不存在变动情况。 三、环评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9年1月委托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写了《东莞兴龙家用电器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3月25日通过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局黄江分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编号:东环建[2019]4107号,审批情况如下: 1、不允许排放生产性废水。 2、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3、移印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或设施内,产生的废气须经配套治理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Ⅱ时段限值,无组织废气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水性或低排放VOCs含量的油墨使用比例需达到100%,VOCs收集率应大于90%。熔接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或设施内,产生的废气须经配套治理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4、做好生产设备的消声降噪措施,噪声不得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环保执行情况 经现场检查,该单位(二次迁建)项目分两期建设,项目(二期)未建成,项目(一期)已建成,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关于东莞兴龙家用电器有限公司(二次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东环建[2019]4107号)的要求。项目(一期)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1、不允许排放生产性废水。 2、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东莞市黄江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 3、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声、消声、吸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要求。 五、验收监测情况 项目(一期)经过广东华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测均达到相关标准,(详见《东莞兴龙家用电器有限公司(二次迁建)监测报告》,报告编号:HZT190430001-Z)。 六、验收结论 东莞兴龙家用电器有限公司(二次迁建)项目的环评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其经营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二次迁建)项目分两期建设,项目(二期)未建成,项目(一期)已建成,项目(一期)在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废水、废气、噪声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满足“三同时”要求,验收报告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不存在验收不合格情况。项目(一期)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将正式投入生产。 七、要求 该单位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健全对操作人员的培训,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经处理后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东莞兴龙家用电器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