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张黄镇阳春村委横山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48号)的要求,现将“浦北县张黄镇阳春村委横山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区项目”有关信息予以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该项目的情况公示如下: 一、 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浦北县张黄镇阳春村委横山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区项目 建设单位:浦北县张黄镇横山石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浦北县张黄镇阳春村委石龙子山,距离浦北至北海二级公路约300m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拟建项目生产规模为30万m3/a建筑用花岗岩,拟设置1条生产线,产品方案为花岗岩矿片石、石粉、碎石。 二、 查询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链接 1、 网络链接: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2、 向建设单位获得纸质版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得方式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三、 征求意见稿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稿的公众范围为:本项目附近可能受到影响的村庄、城镇、企事业单位等以及关心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征求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意见和建议,需要公众监督,以便完善工程环保治理措施。 四、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写信、邮件、填写公众参与意见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联系人及联系单位 建设单位:浦北县张黄镇横山石材有限公司 联系人:覃工
联系电话:0771-5381004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上面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相关负责人,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报告书,或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通过邮箱索取环评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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