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博拉经纬纤维有限公司粘胶差别化短纤维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博拉经纬纤维有限公司拟在襄阳市樊城区太平店镇陈家湖,新建年产10000吨彩色粘胶纤维生产线;对现有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实现新增生产能力15000吨/年;配套建设年产3000吨黑色染料调配系统及其它设施。总投资4100万元。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博拉经纬纤维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胡工 138 8620 733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襄阳众鑫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张工 0710-3069852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该项目环评工作程序 ①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 ②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即本公告) ③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④建设单位进行第二次公众公告 ⑤建设单位向环保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该项目环评主要工作内容有 ①工程现场踏勘及环境敏感点调查 ②进行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 ③工程环境影响要素分析 ④工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并征求公众意见 ⑤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建设项目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主要内容如下: (1)您是否支持该项目建设运营? (2)您认为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3)该项目建设运营对当地的经济发展是否有利? (4)您认为该项目所在区域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5)您认为该项目带来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6)您认为该项目建设对您及您的家人今后在生活环境、生活质量、经济收入等方面总体影响是什么? (7)您对该项目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改进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通过①邮寄信函②发送电子邮件③电话联系。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七、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为公众提供相关的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或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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