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宏利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年产50吨卫生护理垫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9年7月19日淄博宏利卫生用品有限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和与会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工程环保执行情况报告和监测单位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现场检查了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淄博宏利卫生用品有限公司位于淄博市沂源县石桥镇 毫山村西南446米,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购置粉碎机、离心式风机等设备,建设“年产50吨卫生护理垫巾项目”。 生产现场主要设备如表1所示: 表1主要设备一览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年9月淄博宏利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委托山东省冶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对年产50吨卫生护理垫巾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沂源县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10月10日对该项目出具了《淄博宏利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年产50吨卫生护理垫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沂环审【2017】617号),于2019年6月委托山东骁然检测有限公司对其进行了现场检测,编制了50吨卫生护理垫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万元,占投资比例的2.7%。 (四)验收范围 淄博宏利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年产50吨卫生护理垫巾项目。 二、建设项目工程组成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淄博市沂源县石桥镇毫山村西南446米,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万元。 (二)工程内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年用电量为20万kW·h,由沂源县国家供电网供给。 | 年用电量为20万kW·h,由沂源县国家供电网供给。 | | | | 项目在粉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过布袋式除尘器进行除尘。 | 项目在粉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过布袋式除尘器进行除尘。 | | | | | | | | | | | 不合格品统一存放,定期外卖;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理。 | 不合格品统一存放,定期外卖;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理。 | |
(三)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勘查,项目不存在变更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如图1所示: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2432\wps1.png 图1-1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一)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需用水。职工生活污水排入旱厕,且旱厕采取防渗措施,定期清理后农用,均不外排。 (二)废气 根据生产工艺分析热熔胶是一种可塑性的粘合剂,在一定温度范围内其物理状态随温度变化而变化,而化学特性不变,为无毒无味,不含溶解剂的原材料,本项目加工过程中热熔胶温度较低,不会有有毒有害物质挥发。本项目废气,主要是绒毛浆粉碎过程产生的粉尘废气,该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品、职工生活垃圾。 (四)噪声 本项目主要设备为粉碎机、离心式风机、溶胶机、空气压缩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为65dB(A)~75dB(A),通过采取隔音、合理布局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1.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进行设计和实施,并落实本报告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则项目所涉及的风险影响因素、风险危害程度可以达到同行业可接受的水平,风险事故发生,也可以将环境危害降到最低水平。 2.在线监测设施 本项目无需安装废气的在线监测设备。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需用水。职工生活污水排入旱厕,且旱厕采取防渗措施,定期清理后农用,均不外排。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布袋除尘器排气筒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6.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41kg/h。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一般控制区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487mg/m3。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的要求。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58dB(A)、夜间噪声最大值48dB(A)。两天的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不合格品外售给相关企业回收利用。职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理,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标准及修改单的要求。 (二)环保设施去除效率 本项目环保设施为除尘器除尘器,其进口颗粒物浓度平均浓度为58.88mg/m3,出口平均排放浓度为5.78mg/m3,则除尘器对颗粒物的去除效率为90.2%。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是利用原有厂房,土建工程较小,因此本项目的环境影响主要为运营期。本项目规范了废弃物分类、定点存放及集中处理,使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理,基本避免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真审核了项目验收的相关资料,进行了现场检查。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评报告和批复文件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有关要求,废水不外排,废气达标排放,厂界噪声达标,固体废物合理、合法处置。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逐一对照核查,经验收组讨论认为,淄博宏利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年产50吨卫生护理垫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七、验收存在的问题和后续要求 1、项目建设单位对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 2、验收报告后附整改前后对比照片或说明并由专家签字认可。 3、建设单位应当在出具验收合格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个月。 八、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表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九
附件: 1、审批意见及审批意见落实对照表 2、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3、企业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1、审批意见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2432\wps2.jpg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2432\wps3.jpg 审批意见落实对照表 | | | 1、运营期生产环节无废水外排,生活废水由旱厕暂存后,由周边农户定期清运,用于制作农肥,不得外排。 |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需用水。职工生活污水排入旱厕,且旱厕采取防渗措施,定期清理后农用,均不外排 | | 2、运营期选用低噪音设备并采取有效防震、隔音措施,确保生产过程中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粉碎机、离心式风机、溶胶机、空气压缩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监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 | 3、运营期绒毛浆粉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其外排废气浓度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中表2“一般控制区”标准的要求;同时厂区内要多种植花草树木,提高绿化面积,确保无组织粉尘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的要求。 |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绒毛浆粉碎过程产生的粉尘废气。本项目粉碎工序设置布袋式除尘器,废气经除尘器处理后经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经监测,外排废气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中表2“一般控制区”标准的要求。通过加强车间通风降低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经监测,无组织颗粒物的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 | 4、运营期做好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处置工作,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同一存放,定期外卖;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 )及修改单中相关标准要求。 |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品、职工生活垃圾。不合格品外售给相关企业回收利用。职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理 | | 5、加强厂区绿化,充分利用植物防污降噪功能,美化环境。 | 已加强厂区绿化,充分利用植物防污降噪功能,美化环境。 | | 6、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防止因发生安全事故而造成环境污染。 | 已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防止因发生安全事故而造成环境污染。 | | 7、采取切实可行的社会风险防范措施,将可能出现的社会风险降到最低。 | 已采取切实可行的社会风险防范措施,将可能出现的社会风险降到最低。 | |
2、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1)、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情况: 根据审批意见,淄博宏利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年产50吨卫生护理垫巾项目经检测单位检测可达标排放。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2019年6月30日至7月1日,排气筒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6.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41kg/h。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一般控制区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在项目厂界上风向设置一个参照点,下风向设置3个监控点对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 经监测:2019年6月30日至7月1日,该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487mg/m3。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的要求。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需用水。职工生活污水排入旱厕,且旱厕采取防渗措施,定期清理后农用,均不外排。 2)、其他环境保护:生产设备采取了隔音、减震等措施,本项目厂界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品、职工生活垃圾。不合格品外售给相关企业回收利用。职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理。 固体废物均能得到依法合理处置;堆放固体废物的地面要硬化处理并将固废分类堆放。固体废物处置可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标准及修改单的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3)、确定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确定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本项目生产车间所设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米。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点,满足要求。 3、企业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承诺书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我单位建设的年产50吨卫生护理垫巾项目已达到验收条件,企业组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为认真履行企业主体责任,自愿依法提供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部门审批意见和监测单位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等相关资料,本企业承诺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自愿承担因提供虚假信息带来的一切后果。 单位(盖章)淄博宏利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日期:2019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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