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山明渠拓宽改造工程二期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辉山明渠拓宽改造工程二期建设项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辉山明渠拓宽改造工程二期 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辉山明渠上游段、辉山水库上游及范家坟下游两处湿地,高官台湖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计划投资55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一是辉山明渠上游段及南二环闸门至浑河入口段清淤(4.5公里)及岸线修复(2.25公里);二是辉山水库上游及范家坟下游两处湿地建设,包括清淤、拦蓄及配套工程;三是高官台湖调蓄工程,包括筑堤、护坡、节制闸三部分。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43号 联 系 人:高杰 联系电话:13109868687 三、环评编制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辽宁蓝源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可通过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反馈公众意见; 2.可自行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后发送至建设单位联系邮箱; 3.可打印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后,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至建设单位。 六、本次公众意见调查的时限 本次公众意见调查的时限为2019年7月24日至2019年8月6日,共10个工作日。 附 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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