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关于泉州市东海滨城AN,O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项目建设期间及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详细的分析、预测和评价,对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提出明确的结论。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公示东海滨城AN,O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概况,假如该项目建设影响到您的生活环境,或者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您拨打以下电话向我们反映。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查看 »
联系我们|业务合作|手机版|Archiver|环评爱好者 ( 鄂ICP备06016596号-1 )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293号
关注官方公众号
关注官方抖音号
GMT+8, 2025-4-30 20:24 , Processed in 0.059368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