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宁涵 于 2019-7-30 17:37 编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冶金建设公司26万吨钢材深加工项目 (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9年6月29日新疆新冶建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冶金建设公司26万吨钢材深加工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参加会议的有新疆新冶建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代表、3位特邀专家(名单附后)等共5人。与会代表查看了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并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冶金建设公司26万吨钢材深加工项目位于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工业园区农十二师分区内,项目区东北方向500m为头屯河工业园已建园区,南侧紧邻乌奎高速公路,东北角紧邻大瑞海油脂有限公司,西侧紧邻金豹物流,北侧为新疆瑞泰果业开发有限公司。本次验收为一期工程内容,一期总占地面积43388.9m2,建设内容包括:彩钢板加工车间建筑面积2376m2;钢结构加工车间建筑面积11520m2;钢檩条加工厂房建筑面积3731.8m2(目前为露天堆场);一栋4层办公楼建筑面积3382.4m2;宿舍建筑面积794.5m2;食堂建筑面积321.1m2;值班室建筑面积105.0m2;全封闭移动式喷漆房建筑面积144m2;绿化面积9887m2。项目生产规模为加工轻型钢构件10.0万吨/a、钢檩条1.0万吨。 项目供暖为电采暖。喷漆房采用全封闭移动式喷漆房(要求加强环保管理,禁止非完全封闭状况下生产),安装2套活性炭吸附光氧一体机处理达标后,各自经15m排气筒排放(Q2和Q3);电焊烟净化装置采用移动式收集+集中处置,安装活性炭吸附光氧一体机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排放(Q1)。抛丸工序粉尘安装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排放(Q5)。 本项目一期工程劳动定员70人,采用2班工作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时间300天。项目区供水由园区供水公司提供,供电由园区电网接入,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市政排水管网收集最终排入头屯河区污水处理厂。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0年4月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编制,同年7月7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建设第十二师环保局审批通过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师环发[2010]16号)。项目于2012年6月开工建设,于2015年10月投产运行。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10000万元,环保投资11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1%。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一期工程内容,一期总占地面积43388.9m2,建设内容包括:彩钢板加工车间建筑面积2376m2;钢结构加工车间建筑面积11520m2;钢檩条加工厂房建筑面积3731.8m2(目前为露天堆场);一栋4层办公楼建筑面积3382.4m2;宿舍建筑面积794.5m2;食堂建筑面积321.1m2;值班室建筑面积105.0m2;全封闭移动式喷漆房建筑面积144m2;绿化面积9887m2。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建设变更情况详见表1。 表1 工程建设变更情况 | | | | | |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彩钢板加工车间,钢结构加工车间,钢檩条加工厂房及配套办公及附属设施、成品库房、原料堆棚、喷漆房及电焊烟净化装置等。项目总占地面积120552m2,总建筑面积94800m2。 | 一期总占地面积62288m2,建设内容包括:彩钢板加工车间建筑面积2376m2;钢结构加工车间建筑面积11520m2;钢檩条加工厂房建筑面积3731.8m2(目前为露天堆场);一栋4层办公楼建筑面积3382.4m2;宿舍建筑面积794.5m2;食堂建筑面积321.1m2;值班室建筑面积105.0m2;全封闭移动式喷漆房建筑面积144m2;绿化面积9887m2。 | | | | | | | | | | | | | 喷漆房采用全封闭干式喷漆室,采用“迷宫式”折流板+玻璃纤维过滤棉+活性炭吸附 | 全封闭移动式喷漆房,安装活性炭吸附光氧一体机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 | 喷漆房废气处理措施由“迷宫式”折流板+玻璃纤维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方式变更为活性炭吸附光氧一体机处理 | | 移动式收集+集中处置,安装活性炭吸附光氧一体机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 | 电焊烟处理措施由固定式和移动式收集设备处理变更为活性炭吸附光氧一体机处理 | | | |
本次环保竣工验收工程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1)喷漆废气 本工程采用全封闭移动式喷漆房,喷漆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光氧一体机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排放。 (2)电焊烟尘 本工程焊机烟采用移动式收集+集中处置,安装活性炭吸附光氧一体机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排放。 (3)抛丸工序粉尘 钢结构在喷漆前要经过抛丸除锈机进行表面处理,以除去钢材表面上的锈蚀层、焊渣、氧化皮等,该处理工序会产生粉尘。本工程除锈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排放。 (二)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680m3/a,主要污染物为COD、SS、BOD、NH3-N。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园区下水管网。 (三)固体废物 (1)废钢铁 在钢板下斜切割工序,产生部分较小的边角料外售。 (2)废焊剂 钢结构加工过程组焊工序中埋弧焊机焊接过程中使用保护焊剂,焊剂循环利用,只是在定期更换焊接剂时产生少量废焊剂由销售公司统一回购。 (3)生活垃圾 项目定员70人,产生量按每人1.0kg/d,产生量为25.55t/a;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拉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四)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噪声,主要由切割机、剪板机、折弯机等产生,噪声值在80-105dB(A)。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底座安装减震器、主要噪声源设备均安装在厂房内、合理布置噪声源,同时加强绿化。通过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监测结果 (一)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喷漆废气 本工程采用全封闭移动式喷漆房,喷漆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光氧一体机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经监测结果可知喷漆有机废气经处理后排放的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2)电焊烟尘 本工程焊机烟采用移动式收集+集中处置,安装活性炭吸附光氧一体机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经监测结果可知电焊烟尘经处理后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3)抛丸工序粉尘 监测结果显示:抛丸工序粉尘排放浓度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浓度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排入园区下水管网。 (三)噪声 北侧、东侧、西侧、南侧噪声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验收结论 通过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冶金建设公司26万吨钢材深加工项目(一期工程)现场检查及污染物监测,该项目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各项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环境管理制度和管理机构较健全。验收监测结果显示,各项环境污染物均达标排放,验收组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冶金建设公司26万吨钢材深加工项目(一期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六、建议 (1)进一步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不断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2)工程计划将原环评内容分二期建设,本次验收仅包括一期工程内容,二期工程内容应单独完成验收工作。 (3)加强环境管理,做好固体废物台账记录。
2019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