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摘自徐颂老师的博客。 前几天,在评审一个不是很复杂的房地产环评项目时,一个专家提出的意见,确实让人受不了,现把该专家的意见发给大家看看:
专家意见1: 定量补充预测分析备用发电机废气影响,预测发电机使用时段内的环境影响。
点评:房地产的备用发电机仅用于消防和停电时使用。使用的概率很小,时间很短,更多情况是为了不使备用发电机维持良好的性能,需要每隔一段时间试试其能否使用。一般来说,在备用发电机房会留有内置排烟通道,使用时产生的废气通过内置排烟通道排放。环评报告对此内容进行定性分析就可以了,没有必要定量预测。我评审了N个房地产环评报告,是第一次听专家要定量预测此废气的排放,很晕! 专家意见2;补充项目营运期各种废气源的排放高度情况。
点评:房地产项目的废气无非就是居民用户燃料燃烧废气、餐饮废气(油烟)、地下车库废气、备用发电机使用时废气等。
难道居民做菜做饭的燃料燃烧废气和油烟排放高度还要限制。况且该项目使用燃料是天燃气,属清洁能源,写出排放高度又有什么意义呢?
餐饮燃料燃烧废气和油烟经吸排油烟机处理达标后统一由负压式内置排烟通道直通屋顶天面排放,只要排烟口与周围的居民点保持一定的距离,其影响可在接受范围内。至于排放高度也没什么意义。地下停车场的汽车尾气采用排风机进行排风,将汽车尾气引至地面排放,排气筒高度在报告书也讲了。
不知该专家要环评单位说出各种废气源的排放高度是出于什么考虑,一定要像工业类项目那样进行排放速率是否达标的判断吗? 如果专家不能给环评单位提出较合理的建议,提少点意见就可以了,环评单位也不会说你没水平,会很感激你的。但专家提出一些没意义的意见,环评单位和其它专家都会很反感。 建议审批机构或技术评估中心在聘请专家时,确实要考虑邀请专家的环评评审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