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本着“公开、平等、广泛、便利”的原则开展公众参与,现将河北堡垒科技有限公司建筑器材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项目公告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建筑器材制造项目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1座办公楼及1座生产车间,购置切割机、立杆盘扣焊机、横杆盘扣焊机、打孔机、吊装机、打磨机等机加工生产设备,建设一条热镀锌生产线及一条酸处理生产线。 二、产业政策和规划相符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 号《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热镀锌构件生产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及鼓励类,属于允许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 号《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废酸处理再生符合鼓励类第三十八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15 款规定,属于“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 本项目不属于《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中所列项目。沧县行政审批局已于2019年5月6日对本项目进行备案,备案证号:沧县行审(备)字[2019]156号。 三、项目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水 (1)项目没有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由市政吸粪车清运至运东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1)项目焊接烟尘经固定集气罩收集后送焊烟净化装置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8m高排气筒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标准要求。 (2)项目酸洗工序在密闭酸洗间内进行,酸洗间侧边设引风集气装置,在引风机作用下酸洗间内形成微负压状态,将挥发的HCl 酸雾集中收集后引至静电捕集塔+喷淋吸附处理后,尾气经18m高排气筒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标准要求。 (3)项目在锌锅上方设置全封闭锌烟收集系统,烟罩固定在锌锅上方,闭罩上部安装吸取烟尘的抽烟通道,利用引风机使罩内始终处于微负压,锌烟及氨被集气装置收集后进入通过烟道引至湿法预处理+电离除尘+喷淋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18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的锌烟能够满足《热镀锌工业颗粒物排放标准》(DB13/1578-2012)表1、表2标准要求,氨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20m高排气筒排放标准要求。 (4)项目锌锅采用天然气高速脉冲燃烧供热,燃气尾气经助镀和钝化工序换热后引至16m 高排气筒排放,燃气废气中的颗粒物、SO2 和NOx 能够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表2中新建炉窑标准要求。 3、噪声 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包括机加工设备、风机、各种泵类及冷却塔等设备,其噪声值在67-90dB(A)。项目采取合理布置,降低噪声声源,除冷却塔外,主要噪声源均位于室内,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进出风管均设有复合式消声装置,各型泵类底部设有减振基座,降噪值在20-25dB(A)左右。经预测,东、南、西、北厂界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昼、夜间标准要求,厂区周边200m无敏感点,项目噪声对环境敏感点的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酸洗液、锌渣、助镀剂再生污泥、锌灰、废酸液再生过滤杂质。酸洗废物经再生处理后回用于酸洗工序;锌灰回用于助镀工序;其余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以综合利用、妥善处置,危险废物暂存设施均采取严格的防渗处理,不会因长期堆存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四、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河北堡垒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河北省沧东经济开发区普陀路以南闽江道以东 联 系 人:高飞
联系电话:18931793666 五、环评单位 环评单位: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62号27层2744号-2745号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公告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本次公告为该项目环评工作的第二次公示,在随后的环评工作中还将采取网上公开环评报告书简本、通过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等方式,开展更为广泛的公众意见征求活动,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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