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委托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了《固始县富华建筑垃圾回收有限公司年处理15万吨建筑垃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的相关要求,现对《固始县富华建筑垃圾回收有限公司年处理15万吨建筑垃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全本公开。我单位承诺,公示项目信息均真实有效,如有意见,请按以下联系方式反馈,我单位将积极配合处理。 项目名称:固始县富华建筑垃圾回收有限公司年处理15万吨建筑垃圾项目 建设单位:固始县富华建筑垃圾回收有限公司 项目情况: 固始县富华建筑垃圾回收有限公司年处理15万吨建筑垃圾项目位于固始县马堽集乡徐寨村新桥组,总投资246万元,租赁加工厂房3000平方米,主要设备有碎石机、龙工铲车等生产设备,主要工艺流程为:外购原料进入给料机-破碎机破碎-筛选成型。 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已在固始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019-411525-77-03-015147。 环保措施: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3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本项目设置全封闭料库,料库顶部设置洒水喷头,地面进行硬化,在门口设置有车辆冲洗装置等,其无组织粉尘可得到最大限度抑制,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村民定期清运用于肥田,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本项目废水治理措施可行,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拟采取的噪声经措施治理后,可以达到较好的降噪效果,降噪措施成熟、有效、可行。 本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外售。采取上述措施后,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置。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中州大道苏荷中心 联系电话:0371-87565188 联系人:包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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