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湖南省湘潭县大栗湾20MWp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变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湖南省湘潭县大栗湾20MWp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变更) 建设项目地点:湘潭县中路铺镇金银村和竹冲村,中路铺水库西侧淹没区和滩涂区域 建设单位:湖南湘潭大栗湾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256200平方米。永久占地3600m2,为农用地;临时占252600m2,占地类型为中路铺水库滩涂地及水面,土地性质属于未承包的滩涂和水面,不占用基本农田。项目变更后主要建设内容如下:湖南湘潭大栗湾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拟投资1.4610亿元在中路铺水库西侧淹没区及滩涂区域建设湖南省湘潭县大栗湾20MWp 光伏电站建设项目。项目位于湘潭县中路铺镇金银村、竹冲村,利用中路铺水库西侧淹没区及滩涂区域实施。规划装机规模20MWp,安装315Wp 光伏组件63840 块,实际20.1096MWp。年均上网发电量1713.99 万度,配套建设相关附属用房及水、电、路、环保、消防等相关设施。 公示时间:2019年8月9日至2019年8月29日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57646698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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