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文件要求,濉溪县亚成塑业有限公司委托湖南大自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其“年产5000吨塑料颗粒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我公司在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个工作日内,首次公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具体公式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5000吨塑料颗粒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濉溪县亚成塑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淮北市濉溪县韩村镇孟家村;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生产厂房500平方米,购置自动破碎机,清洗机,自动切粒机等设备20台。主要生产原料为聚氯乙烯、可塑剂,主要生产工艺为废旧塑料-分拣-清洗-脱水-风干-混料搅拌-挤出-冷却-切粒-成品,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5000吨PVC塑料颗粒。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建设工期约6个月。 濉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8年12月4日对项目进行了备案,备案项目编码2018-340621-29-03-032208。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濉溪县亚成塑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淮北市濉溪县韩村镇孟家村 联系人:孟总 联系电话:18156121212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南大自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电话/传真:18656097519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项目的了解程度; 2、您对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满意程度; 3、您认为项目所在地区最严重的环境问题; 4、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或影响;
5、您认为本项目建成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6、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7、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其他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电话联系、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1)纸质邮寄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濉溪路265号源创客12号楼C05、C13室,王经理(收),联系电话18956121307;
(2)电子接收邮箱: 243041619@qq.com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濉溪县亚成塑业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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