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年产120万米PHC管桩生产线及石子深加工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120万米PHC管桩生产线及石子深加工 建设单位:漳州塔牌混凝土构件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丰田镇丰田村 建设性质:扩建 总 投 资:22000万元(扩建前12000万元,本次扩建新增10000万元) 建设规模:扩建前生产规模:年产240万米PHC管桩生产线;本次扩建生产规模:年产120万米PHC管桩生产线及石子深加工;扩建后生产规模:年产360万米PHC管桩生产线及石子深加工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水 扩建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包括:锅炉废水、锅炉烟气处理设施废水、搅拌机和作业区地面清洗废水、职工生活污水。 锅炉废水与锅炉烟气处理设施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作为锅炉烟气处理设施用水循环使用;搅拌机和作业区地面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拟采用“化粪池+埋地式生活污水净化装置”进行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表1中城市绿化标准后,全部作为厂区内绿化用水,不外排。 (2)废气 ①锅炉烟气 扩建项目锅炉以龙岩无烟煤为燃料,产生的烟气采用“胺水脱硝+碱法脱硫+电除尘”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后的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为37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为272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116mg/m3,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为0.006×10-3mg/m3,能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规定的燃煤锅炉排放浓度限值,最终锅炉烟气通过一根不低于45m的烟囱进行高空排放。 ②焊接烟尘 扩建项目人工焊接和滚焊过程产生焊接烟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通过加强通风排气,可确保周界外颗粒物浓度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 1311-2013)表3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③搅拌机粉尘 搅拌机搅拌过程会产生粉尘废气,搅拌机配备袋式除尘器,粉尘经袋式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处理后的废气中,粉尘排放速率为0.114kg/h,排放浓度为7.125mg/m3,最终废气通过15米以上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能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标准。 ④石子深加工粉尘 扩建项目石子深加工生产过程中,碎石的破碎和筛分工序均会产生粉尘废气,项目通过在破碎、过筛工序上方安装集气装置,将粉尘废气集中收集至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中,粉尘排放速率为0.012kg/h,排放浓度为1.44mg/m3,能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二级标准。 同时车间顶端配置水喷淋系统,向产尘设备周边喷洒水雾,可减少60%以上的粉尘量,确保周界外颗粒物浓度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 1311-2013)表3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⑤砂石卸料、堆放过程产生的无组织粉尘 石子深加工车间砂石卸料、堆放过程产生少量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在砂石卸料、堆放点的顶端配置水喷淋系统,视天气情况向原料堆喷洒水雾,同时加强路面清扫和洒水频率,可减少60%以上的粉尘量,确保周界外颗粒物浓度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 1311-2013)表3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⑥食堂油烟 职工食堂在烹饪过程中会产生油烟污染,经高压静电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油烟的排放浓度为1.8mg/m3,能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型规模标准,净化后的油烟经烟道于楼顶高空排放。 项目无组织排放面源外无超标点,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为面源(厂房和石子深加工车间)边界外50m范围,防护区域范围内无居住区等敏感目标,卫生防护距离符合环保要求。 (3)噪声 项目生产设备噪声经采取有效的消声、隔音措施,东面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的4类标准,其余三面符合GB12348-2008表1的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扩建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职工生活垃圾,生产废水沉淀产生的污泥,滚焊过程产生的铁屑,钢筋边角料,锅炉煤渣及粉煤灰。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生产废水沉淀产生的污泥,滚焊过程产生的铁屑,钢筋边角料,锅炉煤渣,粉煤灰,经收集后外卖给可回收利用的厂家。 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10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四、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漳州塔牌混凝土构件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3599525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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