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蓝丰五金卫浴制品厂建设项目 调试环境保护公示 前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保部2017年11月20日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中相关规定,对对佛山市南海蓝丰五金卫浴制品厂建设项目的调试情况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建设地点、内容及规模 佛山市南海蓝丰五金卫浴制品厂建设项目位于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北银狮路旁邓伟英综合楼首层自编1号,从事卫浴五金件的生产制造,年产卫浴五金件2万套。项目占地面积为900m2,项目总投资20万,其中环保投资约为2万元,占总投资的10%。 二、项目生产产生的污染物及治理方案 佛山市南海蓝丰五金卫浴制品厂建设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为:机械加工粉尘、焊接烟尘、抛光粉尘、生活污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 抛光粉尘:项目采用水喷淋对抛光粉尘进行治理后经厂房屋顶排气筒(H≥15m)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第二时段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机械加工粉尘:机械加工粉尘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表2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焊接烟尘:焊接烟尘经车间通风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废气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表2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汇入市政污水管道,项目属于西北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并经过基础减振、隔声等处理,合理安置高噪声设备。 固废:项目原料在切割、攻牙、抛光等加工工序产生的边角废料(包括金属降尘和收集的金属颗粒物)、焊接产生的废焊渣、水喷淋沉渣全部交由回收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三、调试日期及公示期限 调试日期:于2019年8月15日至2019年8月21日。 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南海蓝丰五金卫浴制品厂
公司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北银狮路旁邓伟英综合楼首层自编1号 联系人:谭汝峰 电话: 13928623943 佛山市南海蓝丰五金卫浴制品厂 公示日期: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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