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噶尔县扎西岗乡典角村一组色相灌溉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及公示 噶尔县扎西岗乡典角村一组色相灌溉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根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设单位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专管部门报批前,应当向公众公告如下内容。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向公众予以公示,望大家多提宝贵意见。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噶尔县扎西岗乡典角村一组色相灌溉工程 2、建设单位:噶尔县水利局 3、地理位置:噶尔县扎西岗乡典角村一组 4、建设性质:新建 5工程投资:本工程总投资为366.05万元。 6、项目建设内容: (1)格列岗古工程点 本工程点新建钢筋石笼导流坝1座,引水渠道299m,渠道类型为土渠,土渠末端接已建土渠。 (2)色相工程点 本工程点新建干渠1998m,新建支渠1640m,渠道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新建挡墙95m,新建排洪渡槽4座,新建干渠农桥7座,新建节制闸10座,新建分水闸10座,新建干渠分水口4座,新建支渠分水口78座,新建退水渠208m。 二、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 (1)废气 本工程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柴油发电机废气。燃油尾气无组织排放,施工扬尘通过洒水降尘、堆场遮盖、禁止大风天气施工等措施降尘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设置旱厕进行收集,定期清掏,外运施肥 (3)噪声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交通噪声,对场界周围声环境质量将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将施工设备合理布局,并合理安排施工活动,减轻对场界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4)固体废物 施工场地设置垃圾桶收集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扎西岗乡生活垃圾收集点;废弃建材集中放置,分类收集外售综合利用,禁止随意丢弃。 (5)生态环境 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主要体现在施工期,工程开挖会扰动地表土壤,在施工时应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按照工程设计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扩大施工范围,减少对于生态的破坏,施工结束以后进行相应的迹地恢复。 2、营运期 根据本项目水平衡分析,项目灌溉用水量占河流量的比例很小,对下游水生生态环境、水文情势的影响很小。因此,本项目的取水严格按照灌溉定额来取,不得随意增加取水量。同时加强对灌区的农业技术指导,合理利用水资源,提高灌溉水利用率,减小灌溉用水的浪费。 三、环境影响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建设区域无明显环境制约因素。工程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经济技术可行,各项污染物对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评价认为,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有效落实上述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充分落实环评提出的建议后,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价,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电话或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反应。 建设单位:噶尔县水利局 联系人:巴桑 联系电话:18898077772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2、主要事项: ①项目建成后,公众最关心的当地环境问题(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 ②采取的环境影响预防和减缓措施是否可行; ③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④项目建设是否有利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 ⑤公众是否支持该项目; ⑥其它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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