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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山东省的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排气筒高度问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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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19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山东省的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中的规定,锅炉房排气筒应高于200m范围内最高建筑物3m以上,想问一下各位大神,如果无法满足高于3m这个要求,应该怎么办?标准里也没有“严格50%执行”这一说了。
发表于 2019-8-20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格50%执行”是针对的排放速率,现在的锅炉排放标准只规定了排放浓度限值,而没有排放速率限值,因此标准里没有“严格50%执行”这一说了。如果周围建筑比较低矮,排气筒高度还是尽量符合标准要求;但是在高楼林立的城区,为了符合标准硬要弄一个100多米的排气筒也不太现实,所以好些报告里都不提这一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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