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上冶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钢构构件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山东上冶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甘肃宜洁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年产2万吨钢构构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中的有关规定,为了推进和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现将本项目相关情况进行社会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2万吨钢构构件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安丘市兴安街道双丰大道南侧2号 项目投资:总投资3000万元 建设内容:在安丘市兴安街道双丰大道南侧2号建设年产2万吨钢构构件项目,主要设置1座9跨的工生产车间,其中第一、二跨车间为喷漆车间,建筑面积为10368平方米;第三、四跨车间为组装一车间,建筑面积为10368平方米;第五跨为下料车间,建筑面积为5184平方米;第六跨车间为钢品车间,建筑面积为5184平方米;第七、八、九跨车间为组装二车间,建筑面积为15552平方米。新购置压板机、折弯机、压力机、电焊机、火焰切割机等生产设备(设施)223台套,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2万吨钢构构件的生产能力。 二、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本项目排放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喷涂废气、抛丸粉尘和切割烟尘,其中喷涂过程中产生漆雾、苯、甲苯、二甲苯、VOCs,抛丸过程产生粉尘,切割过程产生烟尘。喷涂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通过旋流塔+光氧催化设备+活性炭吸附处理,未被净化处理的废气通过2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切割烟尘主要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未被净化的废气分别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3)表2中 “重点控制区”的排放浓度限值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标准要求;苯、甲苯、二甲苯、VOCs最大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C33金属制品业的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各废气经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该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喷漆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喷漆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最终汇入市政管网的废水量为1250m3/a,废水污染因子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排至市政管网,经山东凯地水务有限公司深度处理后进入汶河的水质:COD ≤ 50mg/L,氨氮≤ 5mg/L,污染物排放量:COD为0.1t/a,氨氮0.01t/a,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废边角料、焊渣、废焊头、除尘器回收粉尘均外售处理;漆渣、油漆及油漆(稀料)桶、废滤芯、废机油、废紫外线灯管、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等均为危险废物,均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废旧抹布全部由当地环卫部门负责统一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置。 4、噪声 项目投产后噪声主要来源于铣床、钻床、数控车床、剪板机、电焊机等。噪声级在75~85dB之间。在满足工艺设计的前提下,尽量选用低噪声型号的产品。在设备安装时做减震处理,车间安装隔声窗,风机配套隔声罩。落实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三、征求公众参与意见或建议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建设有何意见和要求; 2、对本项目选址的意见或建议; 3、对本项目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有何建议或要求; 4、对本项目运营期所关注和担心的环境问题; 5、对评价单位和建设单位有何要求。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我公司已将制作好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页下方进行下载)),以便公众查询;公众也可通过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借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为项目地周边区域(十里河子村)居民及其他利益相关者。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网页下方进行下载获取公众意见表。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直接到工作单位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意见或咨询有关情况。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山东上冶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丘市兴安街道双丰大道南侧2号 联系人:杨振宇 联系电话:13573661338 邮箱:1934069818@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示单位:山东上冶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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