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新鸿混凝土加工场年产20万吨预制混凝土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在提交环保验收申请材料前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8月22日起。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20万吨预制混凝土项目 (2)建设地点:龙岩市上杭县才溪镇荣石村汗坑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内容:租用751.1平方米建设混凝土加工场,购置设备及安装;形成年产20万吨预制混凝土的规模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上杭县新鸿混凝土加工场 联系人:王志云 联系电话:18859051688 (三)运营期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如下: 1、废水 ①厂区洒水:项目通过洒水、喷淋等方式进行厂区降尘,用水量约为5t/d,1650t/a(按330天计),降尘用水全部蒸发,不外排; ②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清洗用水经地表径流经沉淀池(24m3)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用水; ③生活污水:项目职工5人,均不在厂区食宿,年工作330天,每天工作10小时。参考《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职工生活污水用水定额按50L/d人计,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定额的80%计,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2t/d,年排放量为66t/a。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的排污系统进行排放。。 2、废气 ①物料装卸扬尘、运输车辆动力起尘、输送、配料及投料过程粉尘及少部分搅拌粉尘呈无组织排放,采取定期对厂区进行洒水以降低扬尘,只有少量无组织粉尘排放。监测期间,厂界颗粒物在周界外浓度最高点为0.293mg/m3,可达标排放。 ②水泥输送贮存粉尘,配套脉冲反吹除尘器3套,废气经过脉冲反吹除尘器之后通过20m高的排气筒排放。根据本次验收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可知:项目脉冲反吹除尘器的平均排放浓度为7.3mg/m3,排放量为0.031t/a,可达标排放。 ③搅拌粉尘,设置垂帘形成相对密闭空间,里面安装雾化喷淋,并设置集气罩,废气经过布袋除尘器之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根据本次验收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布袋除尘器的平均排放浓度为3.8mg/m3,排放量为0.033t/a可达标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各类生产设备机械噪声及原料运输中进出厂区产生的噪声。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震,消声措施。通过检测结果得知:东、南、西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9dB(A)、夜间最大值为48 dB(A),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北侧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63dB(A)、夜间最大值为49dB(A),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昼间≤70dB(A)、夜间≤50dB(A)},符合标准要求。因此,项目运营期间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粉尘均可回收利用,项目使用车辆保养维修均委托附近汽修厂处理,不在厂内进行,无危险废物产生,主要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项目职工5人,均不在厂区食宿,年工作330天,产生的生活垃圾按每人平均0.5kg/d计算,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825t/d,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理到垃圾处理场处理,不外排。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对环境影响小。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信息公布后30天内(含节假日),建设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该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报告表中,并将公众意见、建议向国土部门和有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馈。 建设单位:上杭县新鸿混凝土加工场 公示时间:2019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