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再见二丁目 于 2019-8-22 09:58 编辑
内江师范学院新校区建设涉及电力设施迁改工程(隧道) B、C段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公示(第一次) 社会各界人士: 根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内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江师范学院新校区建设涉及电力设施迁改工程(隧道)B、C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内江师范学院新校区建设涉及电力设施迁改工程(隧道)B、C段工程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内江市 建设单位:内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投资:25060万元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1、电力隧道工程 电力隧道采用明挖方式,隧道全长2645m,其中B段电力隧道位于红桥街北侧绿化带,起于321国道与红桥街路口,止点接入220kV松柏变电站,长1655m,本段电力隧道及直线截面面尺寸均为:2.6m×2.7m; C段电力隧道与B现交互与BK0+083.12处,321国道自南往北,接入拟建高桥变电站,线路全长990m,截面尺寸为:2.6m×2.4m。 2、电力线路迁改工程 (1)新建线路工程 ①110kV松大线: 从220kV松柏变电站外原1#终端塔至原15#塔段进行迁改,新建路径长为4.496km,其中架空线长1.896km,电缆部分路径长2.6km。架空导线采用JL/G1A-240/30钢芯铝绞线。 ②110kV松牌北线 从220kV松柏变电站至原15#塔段进行迁改,新建路径长为4.94km,采用双回路,为110kV松牌南线迁改线路预留,电缆部分路径长2.6km。架空导线采用JL/G1A-400/35钢芯铝绞线,电缆采用800mm2交联聚乙烯、波纹铝、聚氯乙烯外护套电缆。 ③110kV松牌南线 从220kV松柏变电站至原15#塔段进行迁改,新建路径长为4.94km采用双回路,与110kV松牌北线迁改架空段同塔架设,电缆部分路径长2.6km。架空导线采用JL/G1A-400/35钢芯铝绞线,电缆采用800mm2交联聚乙烯、波纹铝、聚氯乙烯外护套电缆。 ④220kV寿松一线、二线 自原220kV寿松一线29#塔、寿松二线25#塔至松柏变电站段进行迁改,新建路径长为2×4.96km,其中双回架空线厂为2×2.36km,双回电缆线路长为2×2.6km。架空导线采用2×JL/G1A-400/35钢芯铝绞线,电缆采用1600mm2交联聚乙烯、波纹铝、聚氯乙烯外护套电缆。 ⑤220kV松惠西线 对原220kV松惠西线2#塔至原220kV松惠西线11#塔段线路进行改迁,新建线路路径长3.82km,其中架空段长为1.32km,电缆线路长为2.5km。架空导线采用JL/G1A-400/35钢芯铝绞线,电缆采用800mm2交联聚乙烯、波纹铝、聚氯乙烯外护套电缆。 (2)通信光缆工程 ①110kV松大线敷设过程中新建2根24芯光缆,光缆路径长2×4.496km。其中架空线段采用OPGW光缆,电缆段采用24芯普通非金属光缆。 ②110kV松牌北线、南线,将原线路导航3条ADSS光缆合并为2条OPGW(48芯)光缆,路径长2×4.494km,其中电缆段采用普通非金属光缆。 ③220kV寿松一线、二线,闫新建线路建设两根48芯光缆,光缆路径长2×4.96km,其中架空线路采用OPGW光缆,电缆段采用普通非金属光缆。 ④220kV松惠西线,将原线路塔身挂有的1根ADSS通信光缆一并迁改,新建通联光缆路径长为3.82km,架空部分采用1根OPGW-140(48芯)复合光缆,电缆部分采用1根普通非金属光缆(48芯)。 (3)拆除工程 ①拆除原110kV松大线线路长度约7.8km,拆除塔杆13基。②拆除原110kV松牌南北线线路长度约5.5km,拆除塔杆13基;③拆除原220kV寿松一线、二线双回长约6.2km的线路,拆除塔杆12基;④拆除原220kV松惠西线原3.82km的线路,拆除塔杆8基。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内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卢迅
联系电话:0832-8808773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四川华易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中铁西城5栋601室 联系电话:028-87327626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识别-环境影响评价-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环保主管单位审查批复。 2、主要工作内容 工程现场踏勘及环境敏感点调查;阐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工程分析;对工程施工期、营运期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提出环境保护对策与减缓措施;环境管理、监测与跟踪评价。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2、对本项目建设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告期间向现场工作人员或联系人员提出质疑。
3、为了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向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口头建议。
(2)以电话、短信的形式告诉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3)采取书面形式将所提意见以传真、电邮、信件的形式告诉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七、公告说明
本公告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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