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食用植物油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江苏宏海粮油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地理位置:江苏沭阳经济开发区江阴路1号 项目投资:总投资50000万。 生产规模:年产8万吨棕榈油、8万吨亚麻籽油。 2、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 (1)大气环境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预热、蒸馏和冷凝过程中产生的VOCs(油气),食堂燃料废气及油烟,导热油炉燃烧天然气产生的燃烧废气。 食堂燃料拟由管道天然气供应,天然气属清洁能源,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为少量的烟尘、SO2、NOx的量,废气排放不会对降低大气环境功能类别。食堂油烟气经吸排油烟机处理后经竖向专用烟道引出集中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对油烟净化处理设施应定期清洗和检修维护,保证油烟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净化效率,以确保其油烟去除效率和油烟气达标排放。 项目生产过程中预热、蒸馏、冷凝工序产生有机废气,以VOCs计,设有集气罩及密闭集气措施对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其中集气罩收集效率以90%计,收集废气通过管道经水喷淋+静电除油装置二级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1#)排放。有组织VOCs废气产生量为24.6t/a,产生速率为3.417kg/h,产生浓度为227.8 mg/m3。综合去除效率以90%计,其中水喷淋处理效率60%,静电除油装置去除效率75%,则有机废气排放浓度约22.78mg/m3,排放速率0.3417kg/h,排放量2.46t/a。VOCs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其他行业的VOCs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即排放浓度≤80mg/m3、排放速率≤2.0 kg/h。 本项目导热油炉使用天然气加热,加热过程有烟尘、SO2和NOX产生。本项目使用天然气约600万m3/a,则各污染物产生量分别为废气:81.756×106Nm3/a;烟尘:1.44t/a,SO2:2.4t/a,NOX:6.7356 t/a,产生浓度分别为烟尘17.61mg/m3,SO2:29.36 mg/m3,NOX:96.12mg/m3,产生的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2#)直接排放,则排放浓度分别为烟尘17.61mg/m3,SO2:29.36 mg/m3,NOX:96.12mg/m3,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的燃气锅炉标准,颗粒物≤20mg/m3、SO2≤50mg/m3、NOX≤150mg/m3。 根据预测,本项目无组织排放计算结果为无超标点,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本项目以厂界边界,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现场勘探,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存在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今后也不得新建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2)水环境 生产废水经污水站处理达标后接管沭阳南方水务有限公司,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一起接管沭阳南方水务有限公司,沭阳南方水务有限公司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沂南河。 (3)声环境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营期间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合理布局、选用低噪设备、设备减震、墙体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一般工业固废(废活性炭、聚合油脂和废膜)具有一定回收利用价值,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废机油、废导热油及废油桶和废离子交换树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各类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满足环境管理要求。 3、环评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原则,项目实施后各污染物经治理达标排放后对周围环境的贡献量较小,当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通过对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现状评价以及项目的环境影响分析,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从环保角度而言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4、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宏海粮油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沭阳经济开发区江阴路1号 联系人:王勇 联系电话:13515177187 环评单位名称:江苏苏辰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荷花池南街69号 联系人:郑义 联系电话:18578961048 5、公众意见调查形式和期限 调查范围内的群众可以通过电话、走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本项目可能造成环境问题的意见及建议。 本项目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19年8月26日起。 江苏宏海粮油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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