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鑫源延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调试环境保护公示 前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保部2017年11月20日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中相关规定,对佛山市鑫源延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的调试情况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建设地点、内容及规模 佛山市鑫源延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平胜村工业东区大道北二横路工业区自编A3号,主要从事不锈钢门窗配件加工生产及其表面涂装加工生产,年产不锈钢门窗配件10000件。项目占地面积1500m2,总投资100万元,其中拟用于污染防治资金15万元。 二、项目生产产生的污染物及治理方案 佛山市鑫源延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为:有机废气、颗粒物、生活污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 有机废气:有机废气(总VOCs)采用“水喷淋+UV光解+活性炭”工艺处理达到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第Ⅱ时段标准烘干室排放限值要求经厂房屋顶排气筒(H≥15m)排放。 粉尘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可以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Ⅱ时段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三山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并经过基础减振、隔声等处理,合理安置高噪声设备。 固废:项目边角料、沉降的金属粉尘、包装固废、废水处理沉渣收集后交回收公司处理,水性漆废包装桶、废水性漆(包括水性漆废液、漆渣)、废活性炭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并妥善处理。 三、调试日期及公示期限 调试日期:于2019年7月20日至2019年7月30日。 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鑫源延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平胜村工业东区大道北二横路工业区自编A3号 联系人:邓延安 电话:13794037002 佛山市鑫源延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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