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浦勒塑料粉末(佛山)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公示 前言:根据环保部2017年11月20日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中相关规定,对科浦勒塑料粉末(佛山)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的竣工情况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建设地点、内容及规模 科浦勒塑料粉末(佛山)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罗行村杜家土名“东坑”第二期南起第4间北面厂房之三(住所申报),占地面积2485.78m2,总投资500万元,其中拟用于污染防治资金75万元,预计年产塑料粉末约5977.535吨,目前一期年产塑料粉末约2988.7675吨。 二、项目生产产生的污染物及治理方案 科浦勒塑料粉末(佛山)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为: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粉尘、生活污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 有机废气和粉尘:项目委托有资质的环境工程公司采用“UV 光解+低温等离子”处理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处理;项目生产磨粉(包括样品磨粉)、投料和混料产生的粉尘经水喷淋处理后,同时加强车间通风扩散,粉尘可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Ⅱ时段二级标准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引至金沙城区污水处理厂深化处理。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并经过基础减振、隔声等处理,合理安置高噪声设备。 固废:一般包装废料和沉降粉尘定期收集后,交由回收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三、竣工日期及公示期限 竣工日期:该工程于2018年11月开工,2018年12月竣工。 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科浦勒塑料粉末(佛山)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罗行村杜家土名“东坑”第二期南起第4间北面厂房之三 联系人:梁锦成 电话:13928652862 科浦勒塑料粉末(佛山)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18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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