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粤莉涂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19年8月,东莞市粤莉涂料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东莞市粤莉涂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小组(名单见附表)现场查阅并核实了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根据《东莞市粤莉涂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转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的通知》(东环办函〔2018〕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粤莉涂料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桥头镇山和村雅堤南三路5号B区进行建设,主要设备为高速分散机1台、分散缸(1500L、800L、1200L、1000L、300L)5台。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总概算4万元,占地面积700m2,建筑面积700m2。项目主要从事内、外墙面漆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内墙面漆76吨、外墙面漆60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落实情况 2019年7月委托东莞市远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2019年8月6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以“东环建[2019]14152号”文件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进行批复。本项目于2019年8月开工建设,于2019年8月竣工。本项目从立项至今没有收到过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项目环评批复(东环建[2019]14152号)落实情况见表1。 表1 环评批复落实情况一览表 序号 | | | | 高速分散机1台、分散缸(1500L、800L、1200L、1000L、300L)5台 | | | | | | 做好生产设备的消声降噪措施,噪声不得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 已落实,项目产生的机械噪声经检测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相关标准 |
二、项目建设有关变动情况 经验收组现场调查,结合现场实际检查,本项目工程内容建成后在产品种类及产量、生产设备数量、原辅材料种类及数量、生产工艺与环评相比均没有重大变化;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原环评对比分析,没有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清洗废水经沉淀捞渣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二)废气 项目投料工序会产生粉尘,经加强车间内通风设施处理。 (三)噪声 项目定期对各种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减震、吸声等措施,项目产生噪声再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项目清洗废水经沉淀捞渣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2、废气 项目投料工序会产生粉尘,经加强车间内通风设施处理,经上述治理措施后粉尘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对周围的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3、噪声 东莞市国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09日~10日对本项目进行了环境保护噪声验收监测。根据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国华检字(GHJ1908078),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 项目试运行期间,委托东莞市国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按照环评相关要求进行了环境噪声监测工作,根据验收调查报告的调查结论,结合现场检查,本项目运行管理基本符合验收的要求。 五、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等均得到妥善处理,根据以上对项目厂界噪声的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厂界噪声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结合项目验收调查报告的调查结论和现场检查情况,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建设单位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基本落实了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外排污染物符合达标排放要求。建议建设单位在运营中加强日常环保管理,定期对废水、废气和厂界噪声处理设施等进行维护,维持其稳定达标排放的状态。通过落实各污染治理措施,项目对周围环境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不存在重大环境影响问题,同意本项目验收合格。 七、建议 1)建立台帐;加强环境设施维护与管理,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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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粤莉涂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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