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丽扬纸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2019年8月31日东莞市丽扬纸品有限公司主持召开东莞市丽扬纸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工作组名单见附件)。 验收工作组现场查阅并核实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丽扬纸品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大朗镇新马莲村骏马路6号川泽智城A栋1-4楼。 项目所在厂址中心坐标:北纬22°54’ 33.38”,东经113°57’28.41”。项目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纸箱、珍珠棉;包装装潢印刷品、其它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1800.9m2,建筑面积7203.6m2。租用一栋1-4层厂房作为生产车间和办公室用,主要从事包装制品的加工生产,加工纸箱1800吨/年、珍珠棉200吨。设有印刷机4台、分纸机4台、粘胶机4台等设备。设有员工60人,每年工作300天,每天一班制,每班运行8小时,年运行2400小时。 (二)项目建设过程及环评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9年委托湖北黄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东莞市丽扬纸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5月28日经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取得“关于东莞市丽扬纸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为:东环建【2019】7397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200万,其中环保投资20万,占比10% (四)验收范围 东莞市丽扬纸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建设情况与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所诉一致,无变动情况。 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厂房已配套三级化粪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引入东莞市大朗松山湖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 项目无生产性废水外排。冲洗废水(6吨/年)已设置固定的收集设施收集,并已与零星废水公司签订废水转移协议进行转移。 项目生产车间、事故应急池、危险废物储存间等区域已做好防腐措施,不会对土壤、地下水造成不良影响。 (二)废气 印刷、粘胶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产生的废气须经配套处理设施(UV光解+活性炭吸附)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II时段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项目不设员工食堂,故无厨房油烟废气产生和排放。 经验收,项目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 (三)噪声 项目对噪声污染采取积极有效的治理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对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吸声、减振等措施;选用隔声性能好的隔声门窗,生产设备合理布局,利用厂房墙体、门窗隔声,减小设备暴露空间,有效减小对外环境的影响;对生产设备做好基础减振,采用软性接头或抗振材料进行隔振处理,并注意设备的维护与清理,避免设备运行不正常产生的高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并加强生产管理,避免同时使用高噪声设备。项目采取了减振、消声、距离衰减和墙体隔声措施。经检测,项目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四)其它环保措施 该项目已落实了《东莞市丽扬纸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项目生产车间和办公室利用废弃纸箱,制作垃圾桶及前台办公桌进行生活垃圾的回收和前台办公的利用。 四、检测情况 广东煜祺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莞市丽扬纸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废气噪声检测报告》(编号:HJ-190705-004),检测结果为:达标。 五、验收结论 东莞市丽扬纸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各类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关排放标准。经验收工作组讨论,对项目验收结果为:合格。 六、建议 (一)、加强对环保设施额日常维护,加强监督管理,精心操作,维护保养设备,使环保设施长期稳定运行,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二)、严格执行环保规章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和职工培训,保证各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公示日期:2019年8月31日-9月14日 环保投书电话:12369 公示地点:环评爱好者网 东莞市丽扬纸品有限公司 2019年8月31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现将东莞市丽扬纸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蓝格塑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东莞市丽扬纸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东莞市大朗镇新马莲村骏马路6号
公示内容:废水、废气、噪声自主验收意见。
公示地点:环评爱好者http://www.eiafans.com
公示时间:2019.08.30-2019.09.27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599979632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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