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古塘乡亦红塑料制品经营部年产5000吨再生塑料制品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2018]4号令)的相关规定,湖南鑫创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环评证乙字2724号)已编制完成《涟源市古塘乡亦红塑料制品经营部年产5000吨再生塑料制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稿的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年产5000吨再生塑料制品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涟源市古塘乡申家村 (4)项目总投资:500万元 (5)项目概况: 涟源市古塘乡亦红塑料制品经营部拟投资500万元新建年产5000吨再生塑料制品,项目选址于涟源市古塘乡申家村,经外购废塑料薄膜和已破碎和清洗的废塑料片作为原料,通过熔融挤出、切粒等工序制成再生塑料颗粒,其中3000吨/年颗粒直接外售,2000吨/年颗粒经吹膜成型或注塑成型制成再生袋、水桶、垃圾桶、灰桶以及交通锥桶等塑料制品。 (6)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①施工期 本项目拟租赁申家村原有焦化厂及申家煤矿闲置工业用地作为项目场地,依托场地上已建805㎡钢结构厂房作为项目1#生产厂房,拟新建800㎡的2#生产厂房及700㎡的3#生产厂房。施工期主要是厂房建设、设备安装及装修等,项目施工工程量不大,只要加强管理,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要求,对环境影响不大。 ②运营期 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塑料熔融挤出、成型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破碎粉尘。 生产废水:主要有清洗废水、喷淋废水、生活污水。 固体废物:主要有分选废料,挤出工序产生的废过滤网,成型工序产生的边角料及不合格品,机械设备维护产生的废齿轮油,挤出液压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液压油,沉淀池污泥,有机废气净化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废灯管以及办公区产生的办公垃圾。 噪声:主要是各种机械设备产生的设备噪声。 (7)运营期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 A、有机废气 项目拟上两套有机废气净化系统净化有机废气,1#、2#生产车间塑料熔融挤出、成型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共用一套1#有机废气净化系统,3#生产车间塑料熔融挤出、成型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设一套2#有机废气净化系统。项目有机废气经集气罩进行集中收集后,通过“水喷淋预处理+UV光解除臭+活性炭吸附有机废气”净化后,可有效达到除臭和净化的目的,最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B、破碎粉尘 项目废塑料薄膜破碎粉尘、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粉尘采用湿式破碎,产生的粉尘无组织排放。 废水:建设单位实施雨污分流制。生产废水经水循环利用系统沉淀处理后,全部循环利用,无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供周边农户作农肥,无外排。 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合理有效处理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噪声:项目夜间不生产。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减振等措施后,项目运行噪声可实现厂界达标,且不扰民,对环境影响较小。 (8)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拟建于涟源市古塘乡申家村,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本项目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废气、废水、噪声可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可得到安全处置,环境风险能得到较好的控制,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能够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项目的建设及营运不会影响周边的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项目在拟选厂址的建设是可行的。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 三、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建设单位名称:涟源市古塘乡亦红塑料制品经营部 (2)联系方式:吴总13723815893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建设单位名称:涟源市古塘乡亦红塑料制品经营部 (2)联系方式:吴总13723815893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9年7月5日至报批前。 涟源市古塘乡亦红塑料制品经营部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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