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等文件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我公司基本情况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向公众公示,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焦作咏春塑胶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张永 联系地址:焦作市中站区人民路中站段2490号 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公司生产过程废水包含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其中生产废水主要包括设备循环冷却水、去离子水制备废水、水洗冷却废水。清净下水主要包括设备循环冷却水和去离子水制备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pH、COD、SS。公司建有容积分别为70m3、24m3的化粪池2个,分别用于处理办公区生活污水及生产区废水(生活污水及水洗冷却废水),上述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厂区总排口排入厂区北侧污水管网,再经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最终排入大沙河。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母料生产线称量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1#综合生产车间挤塑机产生的异味,2#综合生产车间挤出造粒机、塑棚温室压膜带生产线拉丝机及压膜机、废次品回收造粒生产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异味、母料生产线称量投料工序集气系统未收集粉尘等。 (1)母料生产线称量、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 母料生产线粉料称量、投料及搅拌初期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由于该工序为人工称量后小袋称装,再进行投料,投料后及时加盖密闭,因此,粉尘产生量较小,约为2t/a。厂方设置单独的粉料称量操作台,并在粉料称量操作台、预混搅拌锅及各投料口上方均设置集气罩,粉尘经统一收集后由1台袋式除尘器进行治理。经治理后,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设计总风量为3000m3/h,粉尘的排放浓度为11mg/m3、排放速率为0.033kg/h,均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2)挤塑机、挤出造粒机、拉丝机、压膜机等工序在挤出成型过程以及废次品回收造粒生产线挤出造粒过程中均会产生异味,由于项目所用原料主要为m-LLDPE、LDPE、PP、EVA等,因此异味主要成分为乙烯、丙烯等烃类小分子有机化合物,统称为非甲烷总烃。在挤塑、造粒、压膜、拉丝等过程中会有少量挥发。现阶段公司采用5套“集气罩+UV光解器+15m排气筒”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 项目高噪声源主要为挤塑机、挤出造粒机、拉丝机、压膜机、风机以及泵类等,噪声源强为75-90dB(A),目前,所有设备均布置在车间内,且设置减振基础、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距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西侧270m处的六家作村,距离较远,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不大。 4、固废 本工程工程固废主要包括挤塑机及塑棚温室压膜带生产线产生的废次品、原料使用产生的废包装材料、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生产设备使用产生的废液压油。其中,废次品、废包装材料及收集粉尘均为一般固废,废液压油为危险废物。 (1)废次品 废次品主要产生于挤塑机、塑棚温室压膜带生产线的生产过程中,产生量约为100t/a。目前,工程将废次品由回收造粒设备重新造粒加工后回用于生产。 (2)废包装材料 外购原辅材料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废包装袋,产生量约为130t/a,由供货厂家回收。 (3)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 母料生产线称量及投料过程中会产生粉尘,采用集气罩+袋式除尘器收集对粉尘进行治理,粉尘收集量为1.98t/a,该部分粉尘可全部回用于生产。 (4)废液压油 项目生产过程中,生产设备需要使用液压油。废液压油的产生量为0.05t/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编号为HW08。公司设置有密闭的危废仓库,废液压油采用密闭容器储存,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做安全处置。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焦作咏春塑胶有限公司 联系人:康军 联系电话:13938167376 咨询单位:洛阳智方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266061689 联系人:蔡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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