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华(绥中)畜牧养殖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第一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 牧华(绥中)畜牧养殖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情况公告,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简述 项目名称:牧华(绥中)畜牧养殖有限公司项目 建设单位:牧华(绥中)畜牧养殖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葫芦岛市绥中县前卫镇冯家屯村四组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项目位于葫芦岛市绥中县前卫镇冯家屯村四组,占地面积48079m2,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存栏25万只肉鸡,年出栏150万只肉鸡。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牧华(绥中)畜牧养殖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超 联系电话:13942971205 地址: 葫芦岛市绥中县前卫镇冯家屯村四组 三、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意见表可由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并按表格要求填写。下载链接如下: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于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表格要求填写后,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于2019年9月18日前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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