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市康盛食品有限公司年加工1500万只肉鸡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征求信息公示(第二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等相关规定,现将《高密市康盛食品有限公司年加工1500万只肉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年加工1500万只肉鸡项目 项目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阚家镇西桥子村。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要:项目占地面积约25430平方米,具备年屠宰加工1500万只肉鸡的生产能力。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1、废气: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污水站、屠宰车间恶臭气体,天然气燃烧废气。污水站加盖密闭,恶臭气体集中收集后经1套浓度为30%的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经1根8米高的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生产车间恶臭气体通过增加清洗车间地面、集血槽次数,增加通风次数等措施以减少无组织恶臭气体产生。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有组织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锅炉废气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2、废水:项目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后经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高密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外排废水水质可以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要求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禽类屠宰加工三类标准要求。 3、噪声: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是设备噪声,经过隔声减震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限值,对项目周边的环境的影响比较小。 4、固体废物:营运期产生的病死鸡委托高密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置,废弃小绒毛、鸡粪、胃容物、不可食用内脏、污水站污泥、污水站沉砂池浮油、废弃包装物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废弃润滑油、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一般固废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标准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经过分类处置,技术上合理,经济上可行,确保不造成固体废物的二次污染。 5、风险:针对各类危险物料的性质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本次评价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在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情况下,项目的建设与运行带来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应的政策和地方的发展规划;各项污染治理得当,经有效处理后可保证污染物稳定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对外环境影响不大,不会降低区域功能类别,并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较好。经采取有效的事故防范,减缓措施,项目环境风险水平是可接受的。因此,从环保的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二、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文件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查阅纸质报告表的方式和途径:向以下联系人咨询 建设单位:高密市康盛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春德 电话:15763678000 单位所在地: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阚家镇西桥子村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告有效期限为2019年9月3日起至2019年9月18日止,共10个工作日。 高密市康盛食品有限公司 201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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