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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焦作市马村区人民医院建设了马村区人民医院搬迁扩建项目,并于2009年4月8日获得焦作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批复文号:焦环开函[2009]33号文)。建设过程中,项目平面布置、个别构筑物规模变化,部分环保设施有所变更,2013年5月焦作市马村区人民医院搬迁扩建项目进行了环评变更,2013年6月焦作市环保局同意变更。2015年1月,因病房楼正在装修,各病区临时布置于其他楼中,为保证门诊楼等投入使用,焦作市马村区人民医院搬迁扩建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阶段性验收)并通过(验收号:焦环监验[2015]7号)。 焦作市马村区老年养护中心建设项目依托马村区人民医院雄厚的医疗诊治专业技术力量、设备设施和在长期实践过程中构建起的“医师-护士-护理员”梯队管理体系,通过“医+养”模式的引入,为老年人提供一个医养结合的高端养老服务,可以从市场根本上引导、激励养老机构的改革和完善,扩充养老服务内涵、提升服务质量,最终带动各级各类养老机构自身的改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列》(国务院令第253号),该项目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和《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该项目属于“三十九、卫生 111 医院、专科防治院(所、站)、社区医疗、卫生院(所、站)、血站、急救中心、疗养院等其他卫生机构 其他(20张床位以下的、中医门诊除外)”类项目,应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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