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将佛山市顺德区炫信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PU海绵5万立方米新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炫信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PU海绵5万立方米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佛山市顺德区炫信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823454079
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佛山市顺德区炫信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823454079 验收监测单位:国科(佛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57-86265257
公示内容: 佛山市顺德区炫信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PU海绵5万立方米新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杏坛工业区科技区十一路8号,中心地理位置北纬22.773799°,东经113.190258°。项目总投资50万元,经营场所为租赁已建成厂房,其占地面积7406平方米,经营面积为5606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PU海绵的加工生产,年生产PU海绵5万立方米。
2017年,本项目委托贵州成达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编写《佛山市顺德区炫信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PU海绵5万立方米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年1月4日通过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建设项目审批,审批文号为顺环(杏)审[2017]372号。 项目生活污水和锅炉排水预处理达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引至杏坛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及《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较严值后排入顺德支流。
项目胶水涂胶、贴合、热熔胶贴合产生VOCs经收集后引至UV光解净化装置处理达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II时段有组织排放限值,再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经收集处理后,未收集无组织VOCs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II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分切冲型工序过程少量的颗粒物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可达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的无组织排放时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浓度限值要求。锅炉废气直接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可达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限值要求。
通过定期对设备进修检修保养,合理布局车间;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等措施减少噪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边角料收集后交回收部门回收利用,废胶水桶交供应商回收重复利用。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分类收集后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然后再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公示时间:2019年9月12日-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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