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鑫之源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在2019年度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按照《河南省清洁生产实施细则》(豫发改环资〔2018〕161号)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开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具体如下: 一、 本轮审核情况 审核企业名称:平顶山市鑫之源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审核企业法人代表:赵家让 审核企业所在地址:平顶山市石龙区 审核咨询单位:洛阳源博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二、 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①有组织废气 (1)烧成干燥废气 企业的隧道窑和梭式窑使用使用天然气,隧道窑产生的高温废气引入坯体干燥房作为烘干热源,隧道窑不直接排放烟气。梭式窑产生的废气与隧道窑干燥房的出来废气连接管道经过碱液喷淋脱硫除尘塔进行脱硫,然后通过脱硫塔顶部20m高排气筒排放。 企业委托河南贝纳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22日对企业炉窑废气排放口进行了监测,监测报告详见3-10。 表3-10 炉窑废气监测结果统计表 由表3-10可知,监测数据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T1066-2015)表中颗粒物≤30 mg/m3, SO2≤200 mg/m3,氮氧化物≤400mg/m3的限制要求。但是不符合2019年10月1日将要执行的《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业大气污染防治6个专项方案的通知》豫环文[2019]84号中耐火材料行业要求标准值(颗粒物≤10 mg/m3, SO2≤50 mg/m3,氮氧化物≤100 mg/m)。针对此问题企业准备对目前的炉窑安装脱硫除尘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以满足新的标准要求。 (2)成型车间搅拌机产生的粉尘 原料配料搅拌时会产生粉尘。企业针对搅拌机进行密闭设置管道连接袋式除尘器,含尘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净化后直接15m排气筒排入大气,捕集下来的粉尘粉尘送入返回原料进行生产。 (3)磨砖粉尘 企业的精加工车间对生产的莫来石轻质保温砖及莫来石砖进行磨砖处理,达到客户需要的规格和尺寸。企业在磨砖车间设置两套布袋除尘器(均为两级除尘),两套除尘器共用一根15m排气筒进行排放。磨砖设备设置有专用的集气罩,同时处于密闭的车间内。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浓度为29.5mg/m3,排放速率为0.119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企业委托平顶山武佳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在2019年8月10日针对企业的有组织粉尘进行监测,检测结果如下: 表3-11 有组织粉尘废气监测结果 由表3-11可知,监测数据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120 mg/m3的限制要求。 (5)无组织排放 企业原料堆放的扬尘、运输粉尘、除尘器未收集到的粉尘等。企业定期对厂区进行洒水、运输车辆进行覆盖出厂车辆进行冲洗减少扬尘的产生。 二、废水 企业用水主要是厂区洒水、汽车冲洗水、脱硫用水和生活用水。 (1)生产废水 企业生产工艺中配比搅拌用水随产品在烧成过程中挥发,厂区洒水降尘和出厂汽车冲洗水蒸发不产生废水,企业用的脱硫用水为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水,不外排。 (2)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主要为办公用水及员工洗浴水,主要污染物为COD、悬浮物、氨氮等,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进行清掏肥田。 三、固废 企业的固废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原料包装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脱硫过程中产生的脱硫石膏及生活垃圾。 (1)除尘器收集的粉尘 根据企业运行数据知,企业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约为186t/a,精加工车间及成型车间自然沉降的粉尘约为1.5t/a,粉尘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2)原料包装袋 企业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原料包装袋,此部分固废的产生量为6t/a,定期外售。 (3)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 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约为6t/a,产生量较小,定期收集后进行外售处理。 (4)脱硫过程中产生的脱硫石膏 企业炉窑废气使用双碱法脱硫,脱硫会产生脱硫,产生的脱硫石膏定期清理暂存后外售于水泥生产企业和石膏厂。 (5)生活垃圾 企业的生活垃圾产生量为7.5t/a,集中收集后运至当地垃圾运转站进行处理。 目前企业2018年的固体废物产生情况及处置情况见表3-13。 表3-13 企业固废回收利用一览表 五、噪声 企业生产的工业噪声源主要来自压力机、搅拌机、脱硫除尘等设备。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企业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2类区要求。 审核企业与咨询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1、审核企业名称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平顶山市鑫之源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慧 联系电话:13733756966 2、咨询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咨询单位:洛阳源博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九都东路金屏苑601室 联系电话:13353995386 平顶山市鑫之源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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