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锐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竣工调试公示 前言:据环保部2017年11月20日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中相关规定,对佛山锐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的竣工情况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建设地点、内容及规模 佛山锐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麻奢工业区112号,专业从事汽车零部件的生产制造,生产加工汽车 (外饰)格栅、裙边、标牌、挡泥板95万个/年,汽车(内饰)仪表饰件、内灯盖50万个/年。项目占地面积为1000m2,项目总投资500万,其中环保投资约为34万元,占总投资的6.8%。 二、项目生产产生的污染物及治理方案 佛山锐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为:粉尘(漆雾)、有机废气、固体废物以及噪声。 废气:粉尘(漆雾)通过水喷淋处理后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标准二级标准(颗粒物最高允许浓度为120mg/m3)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有机废气通过“水喷淋+光触媒+活性炭”装置处理后可达到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中第II时段排放限值以及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即总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50mg/m3,总VOCs排放速率≤1.4kg/h,排气筒高度为15米;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并经过基础减振、隔声等处理,合理安置高噪声设备。 固废: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运走处理;净化空气的废过滤棉交由物质回收公司回收利用;有机废气喷淋废水、废保鲜膜、废漆渣、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 三、调试日期及公示期限 调试日期:该工程于2019年3月29日竣工,2019年9月20日~10月9日进行主体工程调试。 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锐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麻奢工业区112号 联系人:黄福龙 电话:13924835517 佛山锐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19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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