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东鹏农牧科技有限公司60万只蛋鸡养殖场改扩建和2万吨有机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对石屏东鹏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石屏东鹏农牧科技有限公司60万只蛋鸡养殖场改扩建和2万吨有机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石屏东鹏农牧科技有限公司60万只蛋鸡养殖场改扩建和2万吨有机肥厂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石屏县龙朋镇六街村委会核桃园村; 项目总投资:2458万元; 建设内容:本项目扩建后,总占地面积74106m2,总建筑面积为30852.26m2,绿化面积约占39495.74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0栋鸡舍(其中1栋为雏鸡舍,9栋为蛋鸡舍),同时在鸡粪暂存间内新增有机肥生产设备,将鸡粪暂存间改造为有机肥生产车间,并配套新增220.72m2风机棚,810m2鸡蛋收集棚(9间,每间90m2),240m2配电室(10间,每间24m2),756m2加湿棚(每栋蛋鸡舍2个,共18个,每个加湿棚42m2),32m2锅炉房(2间,每间16m2),3408m2有机肥原料仓库(1间),9m3化尸池,24m3 污水收集池(2个,容积均为12m3),24m3 雨水收集池(1个)等,办公生活区、饲料仓库、成品仓库、储物间等依托原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后,共有鸡舍12栋(其中2栋原有,10栋为新建),1栋为雏鸡舍,11栋为蛋鸡舍,年养殖蛋鸡60万只(折合成年猪存栏量为2万头),同时将原有鸡粪暂存间改造为有机肥加工车间,年产有机肥2万吨。 二、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结论 (1)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施工期对大气环境影响的主要污染物为地面扬尘,其次为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施工中通过实施:①对土方、工程渣土以及易产尘材料集中堆放,并采取防尘覆盖;②施工现场配置除尘洒水等有效降尘措施;③禁止凌空抛洒物料。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工程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且施工期对大气环境产生的影响是短时的、可恢复的,其影响随着施工的结束而结束,采取必要措施后,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2)施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结论 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地表径流。由于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内食宿,所以产生的生活污水为洗手污水,产生量小,依托原项目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施工废水、雨天地表径流经1个容积为16m3临时沉砂池收集沉淀后,SS浓度下降,用于项目施工期用水及洒水降尘,回用不完的外排。因此项目施工期的废水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且表现为短暂影响。 (3)施工期声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施工期噪声产生特点具有间歇性及无规律性。项目主要通过选用低噪设备,优化施工方式,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并合理布置施工作业面和安排施工时间。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可以降至最小,并将随施工期的结束而消除。 (4)施工期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土方、建筑垃圾、废弃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 施工期土方全部进行回填,不外排;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具有回收价值的,可送到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无价值的,统一清运至城市建设管理部分指定堆放点;废弃包装材料产生量较少,经收集后能回用的外售废品回收站,不能回收的部分定期清运至龙朋镇垃圾集中收集点;生活垃圾经收集后,清运至龙朋镇垃圾集中收集点。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妥善处理后,处置率达到10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施工期水土流失结论 根据项目工程建设特性,建设过程中,涉及开挖、回填等作业将破坏这部分地表,使表土裸露、松动,土壤抗蚀能力减弱,遇雨季时土壤被侵蚀强度将加大,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因此,项目工程施工期应尽量避开雨天,在开挖区域周边设置排水沟渠。项目施工期设置1个16m3的临时沉砂池用于收集施工期地表径流,施工期初期雨水经临时沉砂池收集沉淀后,SS浓度下降,部分回用于项目区内洒水降尘及施工用水,回用不完的外排,有效减少施工期的水土流失,在项目建设竣工后,项目场地区域将被构筑物和混凝土硬化地面及绿化所覆盖,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将得到控制。 因此,从水土保持的角度看,只要认真做好相应的水土保持工作,项目建设不会对当地产生大的水土流失影响。 (6)施工期生态环境及景观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将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的始终,将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施工过程是一个繁忙、杂乱、缺乏视觉美感的过程。施工区域与场地周围自然、和谐的景象反差强烈,景观影响的负面效果较为明显。 施工期对生态环境及景观的影响属于短期影响,影响将随施工期的结束而逐渐消失。 2、运营期环境影响结论 (1)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恶臭,鸡舍中设置抽排风系统,并喷洒除臭剂,饲料中添加活菌剂,抑制恶臭排放,有机肥加工车间内通过固废及时清运处理,加强厂区绿化以及在鸡粪处理间内采用生物除臭法(发酵剂)、喷洒除臭剂,安装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效率70%)+1根15m高、内径0.5m的排气筒对恶臭处理后排放。经分析预测,有组织氨及硫化氢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氨及硫化氢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排放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中的要求,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本次环评建议食堂安装1台风量为1500m3/h,处理效率为30% 的抽油烟机,经抽油烟机处理后项目食堂油烟能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限值标准,能达标排放。 石屏县盛行东南风,项目厂界外延5.85km的矩形区域大气评价范围内最近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项目西南侧502m的核桃园村,位于项目侧风向,本项目恶臭气体对敏感目标影响较小。因此,认为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通过上述分析,项目在采取适当的废气治理措施后,评价认为项目运营期对当地大气环境质量影响是轻微的,对项目附近的敏感点影响不大,项目废气均能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B,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余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用于项目区内绿化施肥,不外排;养殖废水主要为冲舍废水,经污水收集池收集后暂存于污水收集池内,用于项目区内绿化施肥,不外排,项目满足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性评价以及依托污水处理设施的环境可行评价要求,因此,认为地表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3)运营期地下水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按各功能单元所处的位置进行分区防渗,一般防渗区:鸡舍、污水管、化粪池、污水收集池、有机肥加工车间;防渗技术要求:渗透系数为≤10-7cm/s,施工时采用防渗混凝土浇筑,可满足一般防渗要求;简单防渗区:道路、仓库地面为简单防渗区,进行地面硬化;重点防渗:对于安全填埋井、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处理,防渗系数≤10-10cm/s。项目防渗处理应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的防渗要求,防止废水下渗污染地下水。 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的污染治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的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在此基础上本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运营期土壤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厂区各监测点土壤监测指标均不超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表1筛选值。本项目设置有完善的废水收集系统,仓库、生产车间、鸡舍、有机肥加工车间、安全填埋井等均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能有效降低对土壤的污染影响,本项目在落实土壤保护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厂区及周围土壤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5)运营期声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扩建完成后对声环境的影响因素主要有设备噪声和鸡叫声等。根据影响分析结果可知,项目噪声排放厂界值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因此,项目运营期间不会给周围声环境质量造成显著影响。 (6)运营期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扩建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鸡粪(包括饲料残渣及散落羽毛)、病死鸡、医疗垃圾、废弃包装材料、废钠离子交换器、废机油及含油废物、废活性炭以及员工的生活垃圾、食堂泔水及隔油池废油脂、化粪池、污水收集池污泥、破损鸡蛋等,针对不同固废的性质,采取相应的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后,处置率达到100%,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控制的,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7)环境风险影响结论 本项目无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为简单分析,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事故为废机油泄露事故、污水管道、污水收集池出现破损、阻塞等情况,造成废水泄露外排、发生火灾引发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事故以及安全填埋井出现破损受雨淋后导致病死鸡中的病菌随渗漏水泄露至外环境等事故,将对周围环境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建设单位应有高度的风险意识,从工程上和管理上实行全面严格的防范措施,做好事故预防,并制定出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措施,防范于未然,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当发生事故排污环境事件时,采取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及人体健康的影响较小。事故一旦发生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可以使事故造成的后果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综上,在采取完善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在进一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环境应急预案后,其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三、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的主要目的是在项目周围受影响范围内进行回访并征求公众的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是否了解在项目? 2)您对该项目所在目前区域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3) 您认为该项目对当地环境可能产生哪些不利影响? 4)您认为该项目应当加强哪方面的污染防治措施? 5)您对该项目运营期的环保意见或建议? 6)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后您是否支持该项目建设? 7)您对该项目的其他环保意见或建议: 四、公示期限 自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目内。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书面方式与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 六、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石屏东鹏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屏县龙朋镇六街村委会核桃园一组 联 系 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13518777243 七、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临沧尚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玉带路202号 联 系 人:李工; 石屏东鹏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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