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蔚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公示 前言:根据环保部2017年11月20日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中相关规定,对佛山市蔚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的竣工情况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建设地点、内容及规模 佛山市蔚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桂和路水头路段38号华亚广场一层102-109商铺、二层209商铺(住所申报),主要从事蔚来纯电动汽车的销售、维修、保养和售后等服务,总投资约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汽车新车销售量约200辆/年,汽车检修保养约1500辆/年,汽车钣金喷漆900辆/年,年产值可达500万。 二、项目生产产生的污染物及治理方案 佛山市蔚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为:粉尘、烟尘、喷漆废、生活污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 喷漆废气:项目喷烤漆房(包括调漆作业)配设有过滤棉处理系统,废气通过风机引至过滤棉处理系统进行初步处理,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保工程公司采用“过滤棉+UV光解+活性炭”的治理工艺落实喷烤漆废气治理后引至1条15m排气筒高空排放。经处理后,喷漆废气中VOCs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中第 II 时段限值;漆雾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7-2001)颗粒物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 烟(粉)尘:打磨补灰和焊接工序产生的烟(粉)尘量较少,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并及时清理地面上沉积的粉尘以免造成二次扬起,在大气稀释扩散作用下,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1.0mg/m3,对周围的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引至盐步污水处理厂深化处理。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并经过基础减振、隔声等处理,合理安置高噪声设备。 固废:一般固体废物定期收集后,交由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危险废物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公司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三、竣工日期及公示期限 竣工日期:该工程于2019年7月15日开工,2019年7月25日竣工。 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蔚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桂和路水头路段38号华亚广场一层102-109商铺、二层209商铺(住所申报) 联系人:甄峻贤 电话:13632244425 佛山市蔚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19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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