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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绿康源包装制品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莞市绿康源包装制品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绿康源包装制品科技有限公司项目 建设地点:东莞市寮步镇向西村业兴路30号 建设单位:东莞市绿康源包装制品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见附件,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15个工作日(2019年9月25日-2019年10月21日)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东莞市绿康源包装制品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5日
东莞市绿康源包装制品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2019年9月20日东莞市绿康源包装制品科技有限公司主持召开东莞市绿康源包装制品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工作组名单见附件)。 验收工作组现场查阅并核实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绿康源包装制品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东莞市寮步镇向西村业兴路30号。项目所在厂址中心坐标:北纬23°01′37.34″,东经113°51′19.28″。项目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包装制品、塑胶制品、工艺品、五金制品、运动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占地面积3000m2,建筑面积7200m2。租用一栋2层厂房作为生产车间;租用一栋2层楼作为办公室;租用一栋3层楼作为员工宿舍其中1楼为食堂,主要从事注塑饮料杯、注塑杯盖的加工生产,预计年加工生产注塑饮料杯12万箱、注塑杯盖10万箱。设有注塑机16台、胶印机7台、空压机1台、铣床4台、磨床2台、车床1台等设备。设有员工65人,每年工作300天,每天一班制,每班运行8小时,年运行2400小时。 (二)项目建设过程及环评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9年委托湖北黄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东莞市绿康源包装制品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7月9日经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取得“关于东莞市绿康源包装制品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为:东环建【2019】11500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500万,其中环保投资50万,占比10% (四)验收范围 东莞市绿康源包装制品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建设情况与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所诉一致,无变动情况。 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厂房已配套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引入东莞市寮步竹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 项目无生产性废水外排已。项目注塑中的冷却用水采取循环利用故不产生外排。 项目生产车间、事故应急池、危险废物储存间等区域已做好防腐措施,不会对土壤、地下水造成不良影响。 (二)废气 注塑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产生的废气经治理设施收集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印刷工序设在密闭车间内,产生的废气经配套设施收集处理后引至后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部分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标准。 厨房炉灶以清洁能源为燃料,厨房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 经验收,项目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 (三)噪声 做好生产设备的消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不得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其它环保措施 该项目已落实了《东莞市绿康源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 四、检测情况 广东煜祺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莞市绿康源包装制品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废气噪声检测报告》(编号:HJ-190820-002),检测结果为:达标。 五、验收结论 东莞市绿康源包装制品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各类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关排放标准。经验收工作组讨论,对项目验收结果为:合格。 六、建议 (一)、加强对环保设施额日常维护,加强监督管理,精心操作,维护保养设备,使环保设施长期稳定运行,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二)、严格执行环保规章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和职工培训,保证各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公示日期:2019年9月 25日- 10月 21日 环保投书电话:12369 公示地点:环评爱好者网 东莞市绿康源包装制品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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