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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县丘坑石英石矿年产4万吨冶金用脉石英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在提交环保验收申请材料前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9月24日起。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汀县丘坑石英石矿年开产4万吨冶金用脉石英项目 (2)建设地点:长汀县童坊镇黄坊村丘坑 (3)建设性质:改扩建 (4)建设内容:年产4万吨冶金用脉石英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汀县和兴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冬冬 联系电话:15279828300 (三)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调查)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福建力普检测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高新区海西园科技东路创业大厦21层 联系方式:0591-83058488 (四)环保措施落实及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如下: 1、生态 本项目矿山开采过程中对地表的扰动改变了当地的地形、地貌,开采过程中要进行表土剥离,并在开采范围外设置截排水沟等措施,工业场地设置了开采范围及工业场地地表迳流收集沉淀池。 2、废水 场内地表迳流收集沉淀池采用三级沉淀处理;生活区设置了化粪池,生活污水不外排。 3、废气 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粉尘,按照环评中的要求项目方在粉尘浓度较高的作业点给施工人员配备了防尘口罩、采用湿法钻孔等措施;在开采面及加工场地采取了洒水降尘措施,干燥季节每天为2-3次。 4、噪声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加强了工业场地噪声源的治理。采场夜间不生产,合理安排施工爆破时间。运输车辆控制车速,减小运输噪声,主要噪声设备位于山体之间,阻隔了噪声的传播。 5、固体废物 施工期废土石用于村道和河堤修筑使用;运营期间的废石与长汀县大同镇磨刀坑石料场签订了处置协议。在生活办公区设置了垃圾桶。现场调查表明:该项目主要环保设施能与主体工程能同时投入运行,基本达到了环保“三同时”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信息公布后30天内(含节假日),建设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该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报告表中,并将公众意见、建议向国土部门和有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馈。
建设单位:长汀县和兴矿业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19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