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劲耀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调试公示 前言:据环保部2017年11月20日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中相关规定,对佛山市劲耀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的竣工情况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建设地点、内容及规模 佛山市劲耀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官窑刘边村北社谭庙岗工业开发区(土名大松元)厂房之六,主要从事于利用铝棒进行铝门窗配件的生产,年产铝门窗配件为10100吨。项目占地面积为5000m2,项目总投资500万,其中环保投资约为20万元,占总投资的4%。 二、项目生产产生的污染物及治理方案 佛山市劲耀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为:金属粉尘、液化石油气的燃烧废气、生活污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 废气:项目在铝型材切割、锯料、钻孔和模具打磨工序产生金属粉尘废气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使用液化石油气产生的燃烧废气其中SO2和烟尘排放浓度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9078-1996)表2和表4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NOx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废水:项目无外排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引入狮山镇西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解放涌。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并经过基础减振、隔声等处理,合理安置高噪声设备。 固废: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运走处理;金属边角料交由物质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废模具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 三、调试日期及公示期限 调试日期:2019年8月15日-2018年9月15日。 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劲耀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官窑刘边村北社谭庙岗工业开发区(土名大 松元)厂房之六 联系人:刘湛泉 电话:13924831488 佛山市劲耀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19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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