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河销售分公司双龙加油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19年10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河销售分公司石屏异龙湖加油站组织编制完成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河销售分公司双龙加油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并于10月10日正式颁布。根据《中石化环境风险评估指南(试行)》,双龙加油站环境事件风险等级为一般环境风险(Q1-M1-E2)。 现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通知要求,为充分落实制定环境应急预案的主体责任,以下对该应急预案进行公示。 一、工程简介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河销售分公司双龙加油站位于屏边县玉屏镇双龙村,于2011年08月建成并投入使用,并且获得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本加油站已经按照法律法规办理了环评等前期手续,取得了环评批复、消防验收意见。 2016年5月完成了红河州加油站改扩建验收手续;2016年11月9日取得屏边县公安消防大队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屏公消验字〔2016〕第0002号)。 二、环保手续及环保工作情况 加油站于2016年6编制完成了《双龙加油隐患整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6年12月26日取得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关于双龙加油隐患整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屏环审〔2016〕20号)。 三、编制过程概述 为适应管理要求,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企业突发事故伴随的环境影响,本站立即启动了《预案》编制准备工作,成立了《预案》编制组,专人落实编写工作。通过研究学习、资料收集、专家评审等多种形式,形成了本《预案》。 主要编制过程分为以下阶段: (一)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小组 应急预案编制组由企业负责人赵文强,站长谭飞及加油站相关加油员,同时委托昆明阳光恒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联合成立本次应急预案编制小组。 (二)开展环境风险排查评估与应急资源调查 应急预案编制组成员对本加油站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同时对目前站区内应急资源进行调查及记录。 (三)预案编制 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的相关要求,对本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在此基础上,组织相关人员并委托昆明阳光恒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联合编制完成《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河销售分公司双龙加油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四)评审 2019年8月15日,我站组织相关人员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河销售分公司双龙加油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内部评审,之后根据内部评审情况修改了相应的内容。2019年9月19日,组织了专家等进行了外部评审,之后根据外部评审情况对报告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2019年9月24日,修改后的应急预案通过了专家的函审。 (五)备案 2019年10月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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