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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富虹阳光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15万吨树脂胶黏剂及1万吨人造板功能材料项目 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安徽富虹阳光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树脂胶黏剂及1万吨人造板功能材料项目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目的是为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年产15万吨树脂胶黏剂及1万吨人造板功能材料项目; (2)建设单位:安徽富虹阳光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项目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江六路北侧; (4)建设性质:新建; (5)建设内容: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形成年产15万吨树脂胶黏剂、1万吨人造板功能材料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安徽富虹阳光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联系人:王总; (3)联系电话:13601228712; (4)邮箱:wangxm256@sina.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单位名称: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联系人:孙工; (3)联系电话:025-85280708; (5)公司地址:南京市建邺区紫金西城中心1105室。 四、公众意见表的下载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_ZWuIUdUimvZr3dnjlqGyg 提取码:si9b 五、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本次公示提供的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取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建设单位:安徽富虹阳光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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