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松辽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松辽水环境科学研究所承担了《长春市热力集团东岭锅炉房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情况概况 为了改善供热需求矛盾突出、供热设施老化、供热保障能力差的问题,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实施长春市热力集团暖房子工程,对南岭锅炉房进行改扩建,该工程规模确定为新增2台70MW层燃链条锅炉,并将1台58MW的热水锅炉改造为70MW层燃链条锅炉。 二、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锅炉排放的烟气拟采用锅炉烟气采用的是FHT-80型脱硫塔和SDH-80型陶瓷多管除尘器处理,除尘效率可达94.47%,脱硫效率可达90.19%,处理后烟尘浓度为68.72mg/m3,SO2浓度为144.8mg/m3,烟尘和SO2既可以满足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类区Ⅱ时段排放标准。 (2)废水 企业改扩建后不新增工作人员,废水排放仍全部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量为546t/a,产生的污水中COD、BOD5、SS、氨氮等浓度均符合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经市政下水管网排入北郊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伊通河。 (3)噪声 企业现有的噪声源主要有锅炉房鼓风机、引风机、各种水泵、原煤破碎机及锅炉启动或事故时排气等,声压级在85-100dB(A)之间。噪声源中以鼓风机、引风机、水泵等机械设备的噪声值较大,将采用低噪声风机、基础减震处理、风机房做封闭隔音处理、加消音器和消声风道,风机和风管采用软接头连接,降低噪声传播等措施。经处理后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改扩建后,固体废物产生总量为64241.46t/a,其中炉渣为60600t/a,粉尘量为3636t/a,可用密封罐车定期外运,用于制砖;生活垃圾产生量5.46t/a,均送垃圾箱暂贮后,由专用车辆运至市环卫部门制定的垃圾场统一处理。产生的所有生产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的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三、项目主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 ①总则②现有工程概况及工程分析③建设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④区域环境概况⑤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⑥污染治理措施的论证和分析⑦清洁生产⑧公众参与⑨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⑩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⑾环保投资及环境经济效益⑿建设项目可行性分析(13)综合评价结论 四、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为贯彻《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的相关精神。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实行现场公众告示制度。公众调查内容详见“公众参与调查表”。如您能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设性意见,正在进行中的拟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编制过程中将对您的意见予以充分的尊重和采纳。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1)您认为区域的环境质量如何? (2)您对拟建项目的了解程度? (3)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对地方的经济发展是否有利? (4)您认为本项目污染最大的问题是? (5)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该项目对环境质量影响程度? (6)您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7)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及建议? 2、公众调查主要方式 (1)对象为区域内及周边的居民、企业等相关受影响的人群。 (2)在建设地块周围进行居民随机抽查。 3、公众意见反馈形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同时,建设单位还将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公众告示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自已的意见。 五、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0年7月9日至2010年7月19日,公示期为10天。 六、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名称: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才经理 联系电话:13756685890 (2)环评单位 名称:松辽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松辽水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36305228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