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河销售分公司石屏宝秀加油站组织编制完成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河销售分公司石屏宝秀加油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并于10月10日正式颁布。根据《中石化环境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石屏宝秀加油站环境事件风险等级为一般环境风险(Q1-M2-E3)。 现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通知要求,为充分落实制定环境应急预案的主体责任,以下对该应急预案进行公示。 一、工程简介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河销售分公司石屏宝秀加油站位于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宝秀镇,本加油站始建于2010年,为来往车辆和周边居民提供加油服务。目前,加油站已经按照法律法规办理了环保、消防和安全等方面的相关手续,该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书齐全。 石屏宝秀加油站于2010年9月13日取得石屏县环境保护局“关于石屏县宝秀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石环验许准[2010]7号);于2014年10月办理了加油站的成品油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2014年10月24日至2019年10月24日;于2017年3月办理了加油站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均为2016年12月21日至2019年12月20日。 二、环保手续及环保工作情况 石屏宝秀加油站于2010年9月13日取得石屏县环境保护局“关于石屏县宝秀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石环验许准[2010]7号); 三、编制过程概述 为适应管理要求,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企业突发事故伴随的环境影响,本站立即启动了《预案》编制准备工作,成立了《预案》编制组,专人落实编写工作。通过研究学习、资料收集、专家评审等多种形式,形成了本《预案》。 主要编制过程分为以下阶段: (一)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小组 应急预案编制组由企业负责人赵文强,站长尚效蒙及加油站相关加油员,同时委托昆明阳光恒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联合成立本次应急预案编制小组。 (二)开展环境风险排查评估与应急资源调查 应急预案编制组成员对本加油站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同时对目前站区内应急资源进行调查及记录。 (三)预案编制 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的相关要求,对本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在此基础上,组织相关人员并委托昆明阳光恒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联合编制完成《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河销售分公司石屏宝秀加油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四)评审 2019年8月15日,我站组织相关人员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河销售分公司石屏宝秀加油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内部评审,之后根据内部评审情况修改了相应的内容。2019年9月19日,组织了专家等进行了外部评审,之后根据外部评审情况对报告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2019年9月24日,修改后的应急预案通过了专家的函审。 (五)备案 2019年10月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