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鑫宙钢管加工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佛山市慕芝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年产床垫27000张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良教工业区乐樵路南原祝吕田综合楼三楼 建设单位:佛山市慕芝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扫描件,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2019.10.11-2019.11.8)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郭凡平 联系电话:13679798199 佛山市慕芝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9年 10月8日,根据《佛山市慕芝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年产床垫27000张新建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佛山市慕芝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年产床垫27000张新建项目位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良教工业区乐樵路南原祝吕田综合楼三楼,中心地理坐标为: 北纬22.967388°,东经113.058096°。项目租用已建成厂房作为生产经营场所,总投资150万元,总占地面积 1500m2,建筑面积1500m2,企业主要从事床垫家具生产,年产椰棕床垫、椰棕弹簧床垫、乳胶弹簧床垫合计27000张。项目共有员工15人,一班制,8小时一般,年工作日为300天(共10个月),员工均不在厂区内食宿。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河南省豫启宇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受佛山市慕芝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委托,在2019年6月完成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并于2019年7月10日通过了佛山市生态环境局,文号为佛环0307审[2019]第0056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四)验收范围 项目废气治理设施、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按《佛山市慕芝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年产床垫27000张新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 1、生活污水 本项目不设宿舍及饭堂,项目经营场所内设卫生间,生活污水经三级过滤池处理后排入内河涌,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二)废气 1、无组织排放废气 椰棕开料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粉尘,经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喷胶产生VOCs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2、有组织排放废气 喷胶过程中会有少量有机废气产生,污染因子主要为VOCs。 在项目喷胶工位上设置集气罩,产生的VOCs等废气收集后经管道引至高空排放,排气筒距地面高度大于20米,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最高允许排放30mg/m3。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采用隔声、距离衰减等治理措施,控制厂界噪声,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办公生活垃圾、板材边角料、布袋收集的粉尘、金属粉尘渣和废热熔胶包装袋。 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分为一般工业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为椰棕、夹心布料边角料、包装废料,收集后出售给专业回收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 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危险废物有水性环保胶水废桶,交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处置。因此本项目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气 有组织排放:监测结果表明,佛山市慕芝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最高允许排放30mg/m3。 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表明,佛山市慕芝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2)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 2.厂界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佛山市慕芝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昼间及夜间等效声级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租用已建成的闲置厂房,不存在施工期环境影响。 六、验收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佛山市慕芝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各生产设备正常运转。经监测,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废气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最高允许排放30mg/m3。无组织废气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2)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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