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山县县城集中供热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保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黑山县县城集中供热工程公告如下: 工程情况介绍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黑山县县城集中供热工程 工程内容及规模: 黑山县县城集中供热工程位于辽宁省黑山县工业园区,中山路与新工业大街交汇处。本工程为新建热源厂,厂内建设3 台116MW 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及配套附属设施,热源厂热负荷以满足近期集中供热的需要。为节约能源,供热系统中,水系统采用分布式循环泵的方式,由各用户节流总压头改为各换热站从零压差点抽水的方式,零压差点定为锅炉房出口,并在各个换热站增加一次网循环泵。同时,新建热力输送管线,将区域内现状热力管线及换热站与之并网,达到一县一热源的目的。由于现状换热站建设时间较长,自控系统老化,无法满足无人值守及远传控制的需要,本次工程对换热站采用自控无人值守改造。 本项目总投资37783.77万元,供热范围为黑山县县城及大虎山街道,本项目冬季供热面积621.4万平方米,远期800万平方米。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评价的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研究-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单位审查。 (2)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阐明工程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4)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附件链接取得公众意见表,反馈意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1)。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黑山县供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904062456 联系地址: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黑山镇八街原市政板厂院内南湖供热站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辽宁华一环境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940215100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重工街北一西路金谷产业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