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维乒乓球拍及覆盖物生产线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开环境信息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天津市大维文化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主要营业范围为体育器材,运动服装,运动鞋制造。根据发展要求,现拟投资300万元,于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吴庄子工业园14号实施“大维乒乓球拍及覆盖物生产线”项目。本项目已在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备案(津西审投备案﹝2018﹞604号)。 本项目租赁位于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吴庄子工业园14号的现有生产车间和办公楼进行生产活动,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648m2,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现有生产车间内购置切胶机、压炼机、密炼机、硫化机、空压机等橡胶加工生产设备及木材加工生产设备用于生产乒乓球拍胶皮、乒乓球拍底板、乒乓球拍。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可实现年产乒乓球拍胶皮20万套、乒乓球拍底板2万支、乒乓球拍6000支的生产能力。 2.1施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较短,施工结束后受影响的环境要素可恢复到现状水平。 2.2运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大气: ①配料和投料废气G1、塑炼废气G2、密炼废气G3、开炼废气G4、硫化废气G5 配料、投料、塑炼、密炼、开炼、硫化废气经集气罩(四周加软帘)捕集后,通过管道汇集至“2#布袋除尘+光催化氧化+活性炭”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P2有组织达标排放。 ②木工废气G6 木工废气经集气罩捕集后,通过管道汇集至1#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P1有组织达标排放。 ③制板粘合废气G7、制拍粘合废气G8 粘合废气经集气罩(四周加软帘)捕集后,通过管道汇集至“光催化氧化+活性炭”装置净化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P2有组织达标排放。 无法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截留沉淀后,出水经厂区污水总排水口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西青区大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车间内各类生产设备及空压机、风机运行噪声。本项目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设备加装减震基础等措施,以降低噪声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胶片、海绵边角料及木工边角料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均交由物资部门回收利用;废机油、废液压油、废白乳胶桶、废PU胶桶、含有棉纱及手套、废UV灯管、废活性炭、集尘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在厂区危废品库内,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市容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综上所述,本项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合理,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经识别,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①操作不当或管理不善造成少量机油、液压油等风险物质在存储区(室内)或者转移过程(室外)泄漏,围堵不慎进入地表水体、地下水体及土壤。②管理不当,造成机油、液压油、硫磺、促进剂等易燃物质接触火源引发火灾、爆炸事故,进一步引发次生环境影响。 本工程从管理、员工培训等各方面积极采取防范措施,确保工程运行的安全性;同时在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按相关操作规章操作的前提下,可以将事故风险降至最低。通过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3、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可行,布局合理,生产设备、工艺和产品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在建设过程中将采取切实有效的环保治理措施,使各项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可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污染物不会对环境保护目标造成影响。本项目具有环境可行性。 4、查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其它补充信息的方式及期限 报告书内容见附件 期限:2018年10月13日~2017年10月24日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欢迎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就该项目建设的意义、您所持态度、建设过程中控制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等问题,发表您的看法;同时作为评价单位,我们真诚地希望您能就环评工作中注意的问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6、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对本项目有意见和建议的公众可用下列方式反馈意见: ①电话:13163019890 联系人:张工 ②电子邮件:2802068091@qq.com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请在10月24日前反馈您关于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电话及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详见“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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